宝山区月浦镇郊野单元钱潘-月狮乡村单元03-22地块
(上海月浦甘露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宝山区月浦郊野单元钱潘-月狮乡村单元03-22地块(上海月浦甘露寺)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练祁路688号,本地块东至02-18、02-19地块,南至练祁路,西至练祁河,北至乡村道路,地块面积为5437.1m2。地块现状为上海月浦甘露寺,地块历史主要为村集体仓库、农田、道路、宗教场所、寺庙停车等;不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疑似污染地块。
根据关于《宝山区月浦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批复(沪府规划[2019]38号)和《关于核定上海宝山甘露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沪宝规划资源选预[2019]129号),本项目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作为宗教设施使用。本项目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本地块原为钱潘村农用地,经沪府土[2020]43号批准为建设用地,目前本地块已完成征地,由上海市宝山区佛教协会出资征地,征地完成后报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供地手续,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再以土地划拨方式供给上海市宝山区佛教协会。目前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暂挂在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佛教协会委托,对宝山区月浦郊野单元钱潘-月狮乡村单元03-22地块(上海月浦甘露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了解到本地块历史用途为村集体仓库(存放杂物)、农田、蔬菜大棚、闲置地、农具房(~2002年);村集体仓库(存放杂物)、农田、蔬菜大棚、闲置地、道路、农具房(2002~2009年);宗教场所、寺庙停车、蔬菜地、道路、农具房(2010~2012年);宗教场所、寺庙停车、闲置地、道路、农具房(2013~2015年);宗教场所、寺庙停车(2016~至今)。根据卫星影像资料、问卷调查等情况,本地块历史无工业生产、无残留废弃物,无工业垃圾倾倒、填埋等污染情况,不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规定的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地块。
本地块现状为上海月浦甘露寺,属于社会团体性质,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T9529其他社会团体。
本地块紧邻地块无生产型工业企业,地块外500m范围内生产型工业企业主要涉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非危化品仓储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行业。本地块周边企业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类别的共3家。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本地块历史上或现状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0年1月制定采样分析计划,于2021年01月19日~2021年01月20日,采集了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样品。本次Geoprobe设备入场作业及地下水建井工作均委托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次土壤、地下水样品的采集与分析均委托中检集团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实验室分析时间为2021年01月19日~2021年01月27日。
综合考虑本地块历史和现状情况,本项目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场地内共设置土壤监测点位6个,土壤钻孔深度为6.0m,均分3层采集土壤样品;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引用场地外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1个。另外,采集场地内土壤的现场平行样、全程序空白样、运输空白样各1个;采集场地内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全程序空白样、运输空白样、设备淋洗样各1个。
本次采样分析土壤测定项目主要包括重金属、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类、半挥发性有机物类、有机农药类、多氯联苯和石油烃类等总计82项分析因子,涵盖《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和其中37项其他项目(甲基汞、二噁英类、多溴联苯除外);地下水的测定分析因子同土壤测定项目,总计82项分析因子。
场地初步环境调查的结果显示:
Ø 土壤:检出金属指标9项(铜、镍、铅、镉、铍、砷、汞、钒、钴),挥发性有机物4项(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的各项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Ø 地下水:检出的金属指标7项(铜、镍、锑、镉、砷、钴、钒),石油烃(C10-C40),二苯并(a,h)蒽。其中,金属指标(铜、镍、锑、镉、砷、钴)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金属指标钒及石油烃(C10-C40)、二苯并(a,h)蒽监测值均满足沪环土[2020]62号文附录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对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Ø 3、调查结论
鉴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场地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规定,本地块场地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项目地块作为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需求,后续无须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关于芜湖惠晨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1年8月13日,芜湖惠晨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完成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调查报告(备案稿)公布如下。
联系人:邢雅丽
联系方式:18715326217
附件:芜湖惠晨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1年9月26日
芜湖惠晨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 6.96MB | 下载 |
周浦中心镇8号单元12-06地块配套小学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08日~2021年10月21日
相关链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版)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周浦中心镇8号单元12-06地块配套小学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工作。现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主动信息公开。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报告将进一步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周浦中心镇8号单元12-06地块配套小学新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建设地点:浦东新区周浦中心镇8号单元12-06地块内
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楼(含地下停车库)、实验楼、教学楼A及行政楼、教学楼B,以及独立连廊1、2,独立连廊3,变配电间及环网站,门卫,垃圾房、自行车棚等建构筑物。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607.50m2,总建筑面积21338.66m2。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水土保持方案公示版:见链接.pdf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4、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楼
联系人:吕工
联系方式:021-52242562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相关意见看法。若企业、单位反映情况建议加盖公章;若个人提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方便开展回访处理。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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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浦镇08单元13-01地块配套初中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08日~2021年10月21日
相关链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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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周浦镇08单元13-01地块配套初中新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建设地点:浦东新区周浦镇08单元13-01地块内
建设内容:新建教学综合楼、多功能综合楼、体育馆,以及门卫安保室、变配电房、垃圾房辅助用房和室外运动场地、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项目规划设置36班,规划用地面积35180.60m2,总建筑面积为22110.00m2。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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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涛路(周东南路-周园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08日~2021年10月21日
相关链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稿)
1、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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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韵涛路(周东南路-周园路)新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08单元内,项目西起周东南路交叉口(桩号 K0+000)向东至周园路叉口(桩号 K0+628.17),起点坐标:东经121.5854°,北纬31.1052°,终点坐标:东经121.5919°,北纬31.1060°。包括周东南路、周园路和小沥港路 3 个交叉口以及小沥港桥,全长约 628.17m。
建设内容:道路全长628.17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2车道。道路红线宽20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1座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绿化等。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水土保持方案公示版:见链接.pdf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4、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21-52242562-8047
邮箱:yf@eia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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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相关意见看法。若企业、单位反映情况建议加盖公章;若个人提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方便开展回访处理。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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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76-韵涛路(周东南路-周园路)新建工程 水土保持报告表1013.pdf | 6.7MB | 下载 |
周浦镇小沥港路(周祝公路-繁荣东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08日~2021年10月21日
相关链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稿)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开展周浦镇小沥港路(周祝公路-繁荣东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工作。现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主动信息公开。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报告将进一步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周浦镇小沥港路(周祝公路-繁荣东路)新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08单元内,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周祝公路(桩号K0+000),北至繁荣东路(桩号K0+751.66),包括周祝公路交叉口,不包括规划交叉口韵涛路和繁荣东路交叉口,起点坐标: 121.5882°E、31.1026°N,终点坐标: 121.5870°E, 31.1095°N。
建设内容:道路全长751.66m,规划红线宽度1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单幅路/人车分离。周祝公路改建段东起桩号K0+000,西至桩号K0+200,红线宽度35m,改建长度为2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线新建小沥港桥及六灶港桥2座。全线敷设雨污水管道、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附属设施。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水土保持方案公示版:见链接.pdf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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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楼
联系人: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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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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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77-小沥港路(周祝公路-繁荣东路)新建工程 水土保持报告表1013.pdf | 13.73MB | 下载 |
松江区九里亭街道SJP00101单元16A-01A号地块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松江区九里亭街道SJP00101单元16A-01A号地块”(以下简称“九里亭16A-01A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内,占地面积为63357.5m2。土地权属人为上海市松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厂房、商贸办公场所、沟渠、临时工棚、农宅、农田、农村道路、荒地。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SJP0-01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4A、16A街坊局部调整后图则》,本地块规划为C2商业服务业用地、C8商务办公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地块属于拟出让地块,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1年7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九里亭街道办事处委托,对16A-01A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02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了解到“九里亭16A-01A地块”西北部历史涉及工业企业,主要生产类或有潜在土壤环境影响的企业为:上海华富数控电器厂、上海电信设备配件厂及松江区九亭公交管理站点,地块内历史企业生产工艺均不涉及“12+3行业”类别;地块历史还存在商贸办公用房、临时工棚、农宅、农田、农村道路及荒地;地块中部历史存在1处沟渠,于2013年开始随着地块内农宅、厂房等建筑逐步拆除,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杂填土方、建筑碎砖石等堆放于历史沟渠两侧,填埋了部分沟渠区域,导致其面积减小。
地块现状整体为荒地,地块内多数区域表层覆盖杂草,地块边界四周设置围墙,地块内遗留原上海电信设备配件厂内配电间,地块东南角临沪松公路处历史有过沿街商铺,现拆除后保留所在区域硬化地坪。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企业数量较多,但多数企业类别为仓储(危险品除外)、物流、贸易、办公、工程设计及安装公司等;主要生产类型企业有5家,行业类别主要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纸制品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等。其中阿美德格工业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中涉及喷粉、固化,参照《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属于“12+3行业”。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本地块属于疑似污染地块。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2种情况:“(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多溴联苯和总石油烃。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1年7月制定采样分析计划,2021年08月30日~09月02日进行现场样品采集。现场工作单位为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查单位)、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井单位)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样单位)。2021年08月31日~9月12日委托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样品分析。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11个潜在污染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22个土壤监测点位、1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外东侧约10m空地处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7.5m,每个点位分3~4层采集土壤样品。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78个(包括4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和3个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13组(包括1组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7组(包含3组全程序空白样、3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20项,包括5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氰化物)、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④针对变配电房处点位加测多溴联苯、多氯联苯类4项;共计70项检测项目。考虑到地块未涉及甲基汞、有机农药、二噁英类等污染物,因此未将其列入选测项目。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实朴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Ø 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重金属10项(铜、镍、锑、铅、镉、铍、砷、汞、钒、钴)、半挥发性有机物3项(苯并(a)蒽、䓛、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Ø 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共检出重金属7项(铜、镍、锑、镉、砷、钴、钒)、半挥发性有机物1项(2,4-二氯酚)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
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松江区九里亭街道SJP00101单元16A-01A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工业用地等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上海临港星光汇商业中心项目
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示信息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相关链接: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港彤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开展上海临港星光汇商业中心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港彤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上海港彤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分析工作的开发,报告内容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临港星光汇商业中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临港片区方竹路WSW-C2-03地块
本地块西至秋涟河,南至WSW-C2-05地块在建商品房项目,东至白薇路,北至方竹路,占地面积8003.4m2(约12亩)。本项目为1幢商业楼宇,建筑高度14.85m,设置地上3层、下沉式广场1层、地下车库1层。总建筑面积20666.66m2,地上面积约8956.99m2,地下面积11709.67m2。
3、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文件
(1)分析报告公示版: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港彤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浦东新区书院镇丽正路1512号3号楼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1-58081213
5、技术咨询单位概要
技术咨询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楼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人:杨工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电话:021-52242562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邮箱:yk@eiaie.com
6、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咨询机构
(2)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
(3)技术咨询机构编制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4)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网上公众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
工作内容: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编制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分析的重点。
(1)工程概况;(2)玻璃幕墙类型及选材;(3)建筑所在区域情况分析;(4)评价依据;(5)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6)公众参与;(7)评价结论
7、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1)结论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共5处敏感建筑,已建馨雅铭苑、滴水湖馨苑悦湾、馨悦名邸小区,在建的WSW-C2-14地块商品住宅、WSW-C2-05地块商品住宅。
建筑各立面玻璃幕墙及玻璃雨棚对于评价范围内已建、在建建筑各立面的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程度为可接受或照射不到;项目玻璃采光顶在配套设置遮阳百叶并定时开启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光反射影响,对于周边敏感目标的反射光影响程度为可接受。总体而言,本项目产生的反射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建设方案可行。
(2)建议
合理设计和安装玻璃幕墙,所选用的玻璃材料应符合幕墙玻璃的要求;尽可能减少玻璃幕墙的影像畸变,确保其组装与安装平整,符合其设计角度要求,防止表面凹凸不平造成聚光效应;立面采用的其他外表面不宜磨光;玻璃采光顶应配套设置遮阳百叶系统,在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的时间段开启遮阳系统,确保敏感目标处光反射影响程度为可接受。此外,建议项目对所采用的幕墙玻璃进行公示,让公众有参与权和知情权。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玻璃幕墙建设过程中重点关心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反射光影响问题解决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技术咨询机构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玻璃幕墙反射光分析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玻璃幕墙反射光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4、5条,公众发表意见建议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10、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临港松江科技城西片区09-03、09-04地块”(以下简称“09-03、09-04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内,地块东至九新公路,南至长远泾,西至蒋家浜,北至长兴东路,其中09-03地块占地面积为4773.3m2,09-04地块占地面积为9048m2,两个地块占地面积共13821.3m2。现状主要为水稻收割后的农田,整体较为平整,地块内无建筑物,四周无围挡。
根据《临港松江科技城西片区专项规划》,09-03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不涉及社区公园和儿童公园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G1,09-04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C6,均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本项目地块属于拟出让地块,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2年1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委托,对09-03、09-04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3~14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主要存在为农田(~2004,2017~至今)、花卉苗木市场(2004~2015)、宅基地(~2017年)、废旧物资回收站(2006年~2014年)和河流水面(~至今),本地块潜在污染风险主要来源于地块内,包括①地块历史花卉苗木种植销售涉及有机农药、化肥的使用;仓库涉及有机农药、化肥的临时储存;大型运输车辆的停靠涉及汽油、柴油的滴漏;坑塘水域底部沉积物的富集作用均可能给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带来潜在的环境污染风险;②废旧物资回收站回收的废品中可能涉及重金属、有机物、有机农药和废油的残留可能给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带来潜在的环境污染风险。项目组在地块内识别出2个潜在污染区域,分别为:1)历史用于花卉苗木种植销售,农药、化肥的临时储存以及包含坑塘水域的花卉苗木市场区域;2)废旧物资回收站仓储区域。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1种情况:“(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和总石油烃。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2年1月制定采样分析计划,2022年1月17日~1月19日进行现场样品采集。现场工作单位为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查单位)、上海泓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钻井单位)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样及检测单位)。2022年1月17日~2月10日委托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样品分析。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2个潜在污染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地表水及底泥监测点;在地块外西北侧50m农田处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m,每个点位分3~4层采集土壤样品(历史池塘填埋区域采集4层,以保证对暗浜区域浜底淤泥和底部原状土样品的采集),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24个(包括2个土壤平行样和3个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5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地表水样品1个,底泥样品1个,质控样品5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2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本次土壤(包括底泥)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33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4种有机农药和石油烃(C10-C40);共计79项检测项目。本次地表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砷、铜、铅、锌、镉和汞;共计14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含底泥样品)中pH值检测范围为7.61-9.01,偏碱性,共检出重金属10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pH值检测范围为7.5-7.7,共检出重金属6项(砷、铜、镍、锑、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临港松江科技城西片区09-03、09-0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①加强对本地块的环境监管。在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做好围挡,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②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层土壤,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③地块内存在部分河流水面,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地块内的河流水面若需填埋,涉及填土的环境质量应符合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03-2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03-20地块”(以下简称“03-20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内,地块东至03-18地块,南至长施路,西至03-17地块,北至03-16地块,地块占地面积为17387m2。现状主要为空地和地表堆土,地块北部边缘涉及泗泾塘,整体较为平整,地块内无建筑物,四周有围挡。
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均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在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的组织牵头下,松江钢材城区域整体转型,该地块土地转性后将进行二次开发,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3、04、05等街坊局部调整》,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C6,均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2年3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委托,对03-20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主要存在为农田(~2006年)、松江钢材城货运码头(仓库及堆场)(2006年~2017年)、空地(2017年~至今)、地表堆土(2017年~至今)。地块现状为空地和地表堆土,堆土主要集中在地块中部区域,主要为建筑砖石,面积约为2200m2,高度为0.5~1.0m,方量约为1760m3,经了解堆土主要来源于地块南侧历史钢材城仓库和堆场拆除留下部分土方。地块内历史不涉及生产型工业企业,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项目组在地块内识别出3个潜在污染区域,分别为1)历史仓库及堆场区域,仓库涉及大量钢材堆放,堆场露天堆放钢材,经雨水淋溶,可能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同时钢材转运过程,每日涉及大量大型运输车辆进出停靠,可能存在柴油的跑冒滴漏风险,且车辆汽车尾气中的多环芳烃等半挥发性有机物,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影响表层土壤;仓库及堆场的拆除过程,也可能存在重金属及总石油烃污染风险;2)地表堆土区域,经了解堆土主要来源于地块南侧历史钢材城仓库和堆场拆除留下部分土方;南侧钢材城主要作为仓库和钢材堆场使用,其土方亦可能存在重金属、石油烃污染风险。地块及周边500m范围内,仅地块外上海骏源塑胶有限公司、上海松江长福橡胶厂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2种情况:“(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和“(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综上,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2年3月制定采样分析计划,2022年3月23日~3月26日进行现场样品采集。现场工作单位为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查单位)、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井单位)和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采样及检测单位)。2022年3月26日~4月10日委托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样品分析。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3个潜在污染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地表堆土监测点位、1个地表水及底泥监测点;在地块外东侧285m处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m,每个点位分3层采集土壤样品,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27个(包括2个土壤平行样、3个地表堆土样、3个土壤对照样和1个底泥样品)。地下水样品5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地表水样品1个,质控样品3组(包含1组全程序空白样、1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pH值检测范围为8.0-8.7,偏碱性,共检出重金属10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挥发性有机物2项(1,2-二氯乙烷、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pH值检测范围为8.0-8.8,共检出和有机物8项(铜、镍、锑、砷、钴、钒、镉、铅)、挥发性有机物2项(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03-20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1)加强对本地块的环境监管。在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做好围挡,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2)地块内现状存在部分河流水面区域,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地块内的河流水面若需填埋,涉及填土的环境质量应符合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松江新城主城B单元B14-06地块(松江区广富林街道东片社区配套服务用房新建工程项目)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
“松江新城主城B单元B14-06地块(松江区广富林街道东片社区配套服务用房新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B14-06地块”)位于上海松江区广富林街道内,东至B14-02地块,南至龙湖壹新城,西至谷阳北路,北至B14-02地块,整体呈矩形,占地面积为6186.9m2,现状整体为荒地,地块内存在部分砖石和芦苇荡,东侧、南侧和西侧有围墙或围挡。
根据《上海市松江新城主城B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05、B05A、B14、B17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本地块规划为社区级公共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本项目地块属于拟出让地块,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2年2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委托,对B14-06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2年2月28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主要存在为农田(~2001年)、池塘(~2010年)、临建活动房(2014年~2017年)、荒地(2001年~至今)。现状整体为荒地,地块内存在部分砖石和芦苇荡,东侧、南侧和西侧有围墙或围挡。分析可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本项目共识别出2个RECs区域:1)历史存在暗浜区域(约1300m2),原池塘区域使用地块内及周边土壤进行回填平整形成暗浜,填埋面积约1300m2,填埋深度为约3.5m,填土未经检测,填土环境质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填土及暗浜底部沉积物可能存在重金属和总石油烃环境污染风险;2)地块历史临建活动室(约3500m2),历史临建活动室的拆除建造,涉及大型机械的暂存、施工过程中大型施工车辆进出,可能造成柴油的跑冒滴漏给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带来潜在的总石油烃污染风险。对照(沪环土〔2020〕62号)文,本地块主要存在上述情况:“(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和总石油烃。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4日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钻探及建井单位为上海泓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样及实验室分析单位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组在地块内识别出1个潜在污染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外北侧60m荒地处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m,每个点位分3~4层采集土壤样品(历史暗浜区域采集4层,以保证对暗浜区域浜底淤泥和底部原状土样品的采集),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24个(包括2个土壤平行样和3个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5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5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2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3、调查结论
结论: 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
测数据结果,松江新城主城B单元B14-06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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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05D-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05D-01地块”(以下简称“05D-01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松江钢材城内,地块东至长施南路(规划中),南至规划一路,西至规划四路,北至长施路,地块占地面积为48096.2m2。现状主要为空地、废旧物品临时分拣点,整体较为平整,内部无建筑物,仅地块北侧有围挡。
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均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在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的组织牵头下,松江钢材城区域整体转型,该地块土地转性后将进行二次开发,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3、04、05等街坊局部调整》,地块规划为四类住宅组团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Rr4,均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2年3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委托,对05D-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主要存在为农田(~2003年)、松江钢材城仓库及堆场(2003年~2017年)、废旧物品临时分拣点(2017年~至今)、空地(2017年~至今),地块内历史不涉及生产型工业企业,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项目组在地块内识别出6个潜在污染区域,包括4个仓库及堆场,及后续的废旧物品临时分拣点。该区域涉及大量钢材的堆放,经雨水淋溶,亦可能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同时钢材运输过程中每日有大量运输车辆进出停靠,可能存在柴油的跑冒滴漏风险,车辆汽车尾气可能通过大气沉降等方式影响表层土壤;废旧物品临时堆放可能给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带来潜在的重金属、有机物、总石油烃污染风险。地块及周边500m范围内,仅地块外上海骏源塑胶有限公司、上海松江长福橡胶厂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1种情况:“(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综上,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2年3月制定采样分析计划,2022年3月22日~3月24日进行现场样品采集。现场工作单位为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查单位)、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井单位)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样及检测单位)。2022年3月24日~4月6日委托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样品分析。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6个潜在污染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位、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外东侧192m处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扣除硬化地坪后6m,每个点位分3层采集土壤样品,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35个(包括2个土壤平行样和3个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7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5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2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05D-01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加强对本地块的环境监管。在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做好围挡,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05F-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05F-01地块”(以下简称“05F-01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松江钢材城内部,地块东至长施南路(规划中),南至陈泾路,西至规划四路,北至规划一路,地块占地面积为41741.1m2。现状主要为空地,内部低洼地带形成小水塘,地块整体较为平整,内部无建筑物,仅地块南部有围墙围挡。
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均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的组织牵头下,松江钢材城区域整体转型,该地块土地转性后将进行二次开发,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3、04、05等街坊局部调整》,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C6,均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2年3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委托,对05F-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主要存在为农田(~2003年)、松江钢材城仓库及堆场(2003年~2017年)、空地(2017年~至今),项目组在地块内识别出8个潜在污染区域,包括8个仓库及堆场,该区域涉及大量钢材的堆放,,经雨水淋溶,可能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同时钢材运输过程中每日有大量运输车辆进出停靠,可能存在柴油的跑冒滴漏风险,车辆汽车尾气可能通过大气沉降等方式影响表层土壤。地块及周边500m范围内,仅地块外上海骏源塑胶有限公司、上海松江长福橡胶厂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1种情况:“(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综上,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2年3月制定采样分析计划,2022年3月22日~3月24日进行现场样品采集。现场工作单位为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查单位)、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井单位)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采样及检测单位)。2022年3月24日~4月15日委托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样品分析。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8个潜在污染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位、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地表水及底泥监测点;在地块外东北侧369m处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扣除硬化地坪后6m,每个点位分3层采集土壤样品,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35个(包括2个土壤平行样和3个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7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地表水样品1个,底泥样品1个,质控样品5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2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本次地表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砷、铜、铅、锌、镉和汞;共计14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松江区泗泾镇SJS2-0002单元05F-01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①加强对本地块的环境监管。在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做好围挡,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②地块内现状存在部分水塘区域,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地块内的水塘若需填埋,涉及填土的环境质量应符合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张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规划用地区域地块
“张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规划用地区域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内,东至东张泾河,西至张泾路,南至19-03地块(规划),北至19-01地块(规划),总体呈矩形,占地面积为2399.6m2,现状主要为林地、农村道路和荒地,地块四周无围挡。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SJS30002、SJS30005单元(洞泾工业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街坊规划执行》,本地块为松江洞泾镇SJS30002单元19-02地块,规划为供应设施用地(110KV变电站),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本项目地块属于拟划拨地块,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1年7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2022年3月20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主要存在为林地(~至今)、农村道路(~至今)、上海九峰农艺有限公司(~2018年,主要从事花卉苗木种植销售和废旧物资回收)、荒地(2018年~至今)。现状主要为林地、农村道路和荒地。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涉及一家工业企业,为上海华电阀门集团,距离地块外南侧约460m,主要从事阀门加工生产销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其行业类别不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类别。本项目共识别出2个RECs区域:1)历史存在废旧物资回收区域(约500m2),回收的废旧物品中涉及化肥外包材、废油桶、重金属制品等,废油和重金属的残留可能给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带来潜在的重金属、总石油烃污染风险;2)历史存在花卉苗木种植区域(约320m2),在花卉苗木种植过程中使用了少量化肥,化肥的使用可能给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带来潜在的重金属污染风险。对照(沪环土〔2020〕62号)文,本地块主要存在上述情况:“(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和总石油烃。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1年8月制定采样分析计划,2021年8月7日~9日,进行现场样品采集。现场工作单位为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调查单位)、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探单位)和上海博优测试技术有限公司(采样单位)。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5日委托上海博优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样品分析。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结合系统布点法设置3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监测点,在地块外西侧50m荒地设置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位。土壤钻孔深度为6.0m,每个点位分3层采集土壤样品,地下水监测井设置深度为6.0m,每个点位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14个(包含2个现场平行样和3个对照点样品),地下水样品5个(包含1个现场平行样和1个对照点样品),质控样品3个(包含1个全程序空白样、1个运输空白样、1个设备淋洗样)。
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本次场地污染初步调查的监测因子为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5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共计51项。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上海博优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检出范围为8.45~9.38,共检出金属指标10项(铜、镍、镉、铅、铍、砷、锑、汞、钒、钴)和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检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检出范围为7.18~7.24,共检出金属指标5项(镍、砷、锑、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检出指标中金属指标4项(镍、砷、锑、钴)检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金属指标(钒)和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文 附录5)中对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 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张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规划用地区域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加强对本地块的环境监管。在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做好围挡,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地块在再次开发利用过程中,要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培训,特别是环境保护的培训,确保施工及生产过程的安全进行。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提供指导并要求现场人员遵照执行。
越界3.0项目二期
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6月20日
相关链接:技术分析报告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委托开展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S030701单元)xh237街坊xh237-03地块越界3.0项目二期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分析工作的开发,报告内容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街道漕河泾开发区(S030701单元)xh237街坊xh237-03地块北部,周边相邻为商业办公等。
本项目东至苍梧路,北至“越界3.0项目一期”,西至虹漕路,南至田林路,总用地面积46830.05m2,本项目为二期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本项目拟建设6幢5-10层楼宇(编号T4#、T5#、T6#、T7#、T8#、T9#),建筑高度23.95~39.95 m。本项目不涉及玻璃雨棚和玻璃采光顶,本次光反射影响分析对象为6幢5-10层楼宇。
3、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文件
(1)分析报告公示版: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徐汇区虹漕路68号锦和中心17楼
建设单位联系人:华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1-52920290
5、技术咨询单位概要
技术咨询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楼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人:杨工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方式:021-52242562
6、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咨询机构
(2)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
(3)技术咨询机构编制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4)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网上公众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
工作内容:
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编制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分析的重点。
(1)工程概况;(2)玻璃幕墙类型及选材;(3)区域情况分析;(4)评价依据;(5)光反射影响分析;(6)结论
7、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1)结论
本项目共1个现状敏感建筑:项目东南侧24m的乔高综合体住宅楼(现状在建),经分析,反射光照射不到乔高综合体的住宅楼,本项目玻璃幕墙反射光对敏感建筑无影响。
从光反射影响分析角度看,本项目玻璃幕墙建设方案可行。
(2)建议
合理设计和安装玻璃幕墙,所选用的玻璃材料应符合幕墙玻璃的要求;尽可能减少玻璃幕墙的影像畸变,确保其组装与安装平整,符合平直度要求,防止表面凹凸不平造成聚光效应;立面采用的其他外表面不宜磨光;建议项目对所采用的幕墙玻璃进行公示,让公众有参与权和知情权。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玻璃幕墙建设过程中重点关心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反射光影响问题解决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技术咨询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玻璃幕墙反射光分析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玻璃幕墙反射光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4、5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10、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越界光评报告公示版.pdf | 17.37MB | 下载 |
松江工业区松开V-40号地块(中电信息港)28-A号楼、28-B号楼、29号楼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6月23日
相关链接:技术分析报告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华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开展松江工业区松开V-40号地块(中电信息港)28-A号楼、28-B号楼、29号楼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华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上海华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分析工作的开发,报告内容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松江工业区松开V-40号地块(中电信息港)28-A号楼、28-B号楼、29号楼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工业园区,周边相邻为工业厂房、在建及规划工业用地等。本项目基地东至用地红线,南至面丈港,西至文吉路,北至文松路。基地内计划建设27幢建筑,包括研发、办公楼宇及1幢人才公寓,建筑高度14.15m~54.9m,基地用地面积83646.5m2,基地内27幢建筑总建筑面积283737.85 m2。基地内建筑分期建设,其中24幢楼已完成光评报告,处于已建、在建阶段。
本项目28-A号楼、28-B号楼、29号楼均为科研办公楼,三幢建筑总用地面积7494.81m2,建筑面积为77553.03m2。28-A号楼、28-B号楼、29号楼均为地上12层建筑,建筑高度均为49.95m。
本项目三幢建筑外立面均采用玻璃幕墙设计,幕墙最高高度为54.9m,本项目不涉及玻璃雨棚、采光顶。本次报告光反射影响分析对象为28-A号楼、28-B号楼29号楼。
3、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文件
(1)分析报告公示版: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华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松路333弄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小倩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681655280
5、技术咨询单位概要
技术咨询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楼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人:陈工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方式:021-52242562
6、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咨询机构
(2)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
(3)技术咨询机构编制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4)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网上公众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
工作内容:
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编制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分析的重点。
(1)工程概况;(2)玻璃幕墙类型及选材;(3)区域情况分析;(4)评价依据;(5)光反射影响分析;(6)结论
7、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1)结论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住宅、学校、养老院、医院等敏感建筑。
项目周边现状的环境敏感道路为项目北侧的城市次干道文松路,本项目玻璃幕墙反射光对文松路“东向西”及“西向东”行驶方向的车辆无眩光影响。
从光反射影响分析角度看,本项目玻璃幕墙建设方案可行。
(2)建议
合理设计和安装玻璃幕墙,所选用的玻璃材料应符合幕墙玻璃的要求;尽可能减少玻璃幕墙的影像畸变,确保其组装与安装平整,符合平直度要求,防止表面凹凸不平造成聚光效应;立面采用的其他外表面不宜磨光;建议项目对所采用的幕墙玻璃进行公示,让公众有参与权和知情权。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玻璃幕墙建设过程中重点关心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反射光影响问题解决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技术咨询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玻璃幕墙反射光分析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玻璃幕墙反射光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4、5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10、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电信息港松江V-40地块二期幕墙工程-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示版.pdf | 8.83MB | 下载 |
临港新片区PDC1-0103单元F02街坊F02-01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临港新片区PDC1-0103单元F02街坊F02-01地块”(以下简称“F02-01地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内,地块东至香柏路,南至沪城环路北侧绿化带,西至杉云路,北至荷翠路。地块总体呈矩形,占地面积为33465.3m2。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主要存在农田、荒地、河道、池塘等,地块内部分历史河道及池塘于2015~2018年间被填埋,经现场钻探及勘察发现历史河道填埋区域的填埋物中掺杂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历史池塘区域不涉及垃圾填埋现象。地块现状与地块的前期调查相比,基本无变化,主要为农田、河道和砂石道路,地块四周暂无围挡。根据《上海市临港新片区PDC1-0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F01、F02、I01、I02等街坊(中央活动区先行启动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本地块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
1、初步调查
2022年1月,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规划土地事务中心委托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F02-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三次监测和一次现场勘察工作:1)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2个地表水及底泥监测点和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监测点;2)针对超标点位(W3)的地下水进行复采复测;3)应业主要求,针对W3超标点位附近区域(20m×20m)地下水进行补充调查,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点。4)根据初调评审会专家建议,对历史河道填埋区域进行土层勘察。勘察发现历史河道填埋区域的填埋物中掺杂有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明显的异味。监测结果显示:W3点位地下水样品中的1,2,3-三氯丙烷的检出浓度为3.3μg/L(复测结果为2.4μg/L)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1.2μg/L)。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范要求,该地块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2、详细调查
2022年6月,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规划土地事务中心委托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F02-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两轮详细调查工作:第一轮详细调查主要包括2部分内容:1)结合初调阶段超标点位W3及附近区域补充调查的结果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2)在地块未受污染影响的区域采集土工试验样品获取地块土壤理化性质参数以供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第二轮详细调查工作主要针对详调专家评审会上专家组提出的相关补充工作的建议,主要包括4部分内容:1)对初调超标点位(S6/W3)和详调土壤监测点位(XDS1、XDS2、XDS3、XDS4)垃圾填埋层(1.5~2.0m)的土壤进行补充采样监测,在历史池塘区域补充土壤监测点位;2)对初调超标点位(W3)的地下水进行复采复测,同时在非污染区域补充布设地下水监测点;3)在地下水污染区域补充采集土工试验样品;4)对历史河道填埋区域以及历史池塘区域进行补充现场开挖勘察,15个开挖点勘察结果显示地块历史池塘区域不涉及垃圾填埋现象,历史河道区域初调超标点位(W3)周边10m范围内存在垃圾填埋现象,填埋物主要为衣布、塑料等生活垃圾以及碎石、碎砖块、木料等建筑垃圾,填埋垃圾呈黑色,有明显的异味,垃圾填埋深度约为1.5~2.0m,厚度约0.3~0.5m,垃圾填埋范围不超过310m2。本次详细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位、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2个土工试验点,共计采集土壤样品23个(包2个土壤平行样),地下水样品10组(包括2组地下水平行样),土工试验样品6个,质控样品10组(包含4组全程序空白样、4组运输空白样、2组设备淋洗样)。详细调查结果显示,所采集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所有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前期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结果,本地块无土壤关注污染物。地块内W3点位地下水样品中1,2,3-三氯丙烷的最高浓度为3.3 μg/L,不满足相应筛选标准,超标倍数为1.75倍,超标面积约50.24 m2,超标深度为0.48~6 m。本项目将1,2,3-三氯丙烷识别为地下水关注污染物,该地块需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2022年7月,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规划土地事务中心委托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F02-01地块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本次依据《建设用地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 62号)等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健康风险评估,主要结论如下:
关注污染物:根据前期调查结果,本次评估无土壤关注污染物,筛选出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1,2,3-三氯丙烷;
暴露受体:地块未来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第一类用地的暴露情景,暴露受体主要为相应土地利用方式下的居住人员(包括成人和儿童);
暴露途径:由于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不进行开采且不作为饮用水使用,故不考虑受体饮用地下水的途径,本次评估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为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两种暴露途径;
参数选取:项目组以《建设用地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荐值、《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及土工实验结果为基础进行参数设置。
4、风险表征结果
项目组通过CRISK软件以第一类用地方式暴露情景进行风险表征计算,结果表明,由于《建设用地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附录 B中1,2,3-三氯丙烷无呼吸吸入途径的相关毒理学参数,导致无法推导本地块关注污染物1,2,3-三氯丙烷的致癌风险值,故本项目不予考虑地下水中1,2,3-三氯丙烷的总致癌风险;其非致癌风险危害指数为1.16E-03,远低于总危害商限值(1),即处于风险可接受水平。
5、风险评估结论及建议
结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临港新片区PDC1-0103单元F02街坊F02-01地块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1,2,3-三氯丙烷对受体的健康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地块无超风险区域,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等第一类用地规划开发利用,无需进行土壤或地下水修复治理工程或者风险管控。
建议:本地块内地下水存在超标情况,建议业主在风险评估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历史河道区域填埋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市政部门指点的消纳地点进行合规处置;建议垃圾清运前在填埋区域搭设临时围挡,以保证垃圾开挖过程中不影响其它区域,垃圾运输车采用封闭式以防止运输车遗散扬尘,将垃圾清运后应及时将现场回填夯实并打扫干净以免产生新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问题。
三山经济开发区新中路南侧地块(华电芜湖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山经济开发区新中路南侧地块(华电芜湖公司技术服务中心)”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内,地块呈矩形,占地面积为4055.3m2,历史为农村宅基地。本地块现状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办公楼,办公楼现为使用状态,根据《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SS-01、0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0年10月),本地块规划为科研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芜湖公司”。2022年3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是否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并通过初步评估分析,判断是否需要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了解到三山经济开发区新中路南侧地块(华电芜湖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历史用途不涉及工业生产历史,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地块的使用历史分可为3个阶段:(1)~2006年,地块内主要存在农村宅基地;(2)2007~2020年,地块内主要存在部分篮球场和空地;(3)2021~至今,地块内主要存在华电芜湖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办公楼。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于2007年投入生产,公司总体装机容量为2320MW,现为在产状态,其发电厂区在本地块西南方向约350m处。本地块历史及现状不涉及华电芜湖公司生产活动,不涉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生产及使用。综合以上信息,初步识别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
本项目相邻地块历史上为农村宅基地、农田、华电芜湖公司篮球场和空地,现状为华电芜湖公司广场、新中路、停车棚和内部道路;地块周边约1000m米范围内主要存在2家工业企业,分别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发电厂区(距离本地块约350m)和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距离本地块约300m),综合2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三废处理情况和现场对土壤进行PID、XRF快速筛查结果,可以判断2家企业的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综合考虑污染物传播途径等相关因素,项目组判断周边工业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污染风险较小可忽略。
根据《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用地监管的工作提示单》(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2月6日)中:对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作为疑似污染管理以外的其他地块,原则上可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本项目历史为农村宅基地、现状为办公楼,不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故本次工作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现场调查过程中项目组使用PID和XRF等现场快筛设备对本地块区域表层土壤开展了快速检测,其中VOC未检出,XRF检出重金属7项(镍、砷、铅、铜、钒、镉、钴),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余项目未检出。
2、调查结论
项目组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形成以下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收集到的地块资料、人员访谈信息以及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地块内及周围紧邻区域历史上及现状均无可识别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可作为科研用地等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显示,地块表层土壤VOC未检出,XRF检测重金属7项(镍、砷、铅、铜、钒、镉、钴),其余未检出,结果显示本项目地块重金属含量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综上,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识别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规范要求,本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可作为科研用地等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3、建议
本次调查后,地块内建筑物不拆除并继续使用;如后续开发建设过程涉及建筑拆除和其他新建工程,建议业主切实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对于地块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松江区洞泾港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收回上海南宾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松江区洞泾港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收回上海南宾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用地”位于上海松江区车墩镇内,北至三官塘横河,南至茶苔路及待建空地,西至待建空地,东至洞泾港,本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9345m2。土地权属人为上海松江新城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历史为农用地、沙石堆场及工业用地(地块内工业企业均不涉及上海市“12+3”行业类别)。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SJC1-00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C18-07、C18-08等街坊局部调整》,地块未来规划作为湖泊水域及公共绿地(不涉及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因此本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022年8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松江新城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松江区洞泾港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收回上海南宾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年7月27日-8月1日,项目组成员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内历史主要可分为5个阶段:1)2000年之前:地块为农用地;2)2000年~2007年9月:地块为农用地及沙石堆场;3)2007年10月~2017年5月:地块为上海南宾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园区,2007年9月,上海南宾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在地块内新建厂房,共建11幢建筑(1#~11#),6幢生产厂房(1#~6#)、4幢宿舍楼(7#~10#)和1幢门卫室及银行商务楼(11#),其中:1#~6#为生产厂房,均为3层结构,厂房两边为办公区及卫生间区域,厂房中间为生产区域;7#~10#为宿舍楼,均为5层结构,主要用于出租给园区内及园区外企业员工的住宿;11#为门卫室银行商务楼,2层结构,主要为园区门卫室及上海农商银行自助服务机;园区整体设有雨水管网,无生活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园区化粪池集中收集后外运处理。4)2017年5月~2022年6月:2017年5月~8月,因车墩镇环保整顿,地块内企业陆续搬迁,厂房拆除,地块内变为荒地;5)2022年7月~至今:地块内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华阳湖湖堤修建工程施工场地,现已停止施工。地块现状主要分为4个区域:a)开挖区域:地块内部分区域已开挖,开挖区域整体呈L型,开挖深度约为1-4m(湖泊岸堤区域为1m),宽度约为0.7-1.5m,整体长度约为240m,开挖土方量约为5600m3;b)堆土区域:施工开挖的土均堆放于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堆土高约1.0m-1.5m,堆土面积约为4000m2;c)道路区域:地块内北侧、西侧及南侧有沙石土压实形成的内部道路,道路宽约2m;d)荒地区域:地块内其余区域为荒地,长满杂草。地块四周无围挡。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共涉及23家工业企业,主要以食品制造、金属机械加工为主,经调查松江生物药品厂(1976年~2016年),主要从事兽用药品制造,其行业类别为C2750兽用药品制造,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类别。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监测点位布设与采样分析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9个潜在污染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和6个水土复合监测点位,在地块外西南侧约210m空地区域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地块内主要为空地,无硬化,部分区域有地块内开挖过程产生的堆土(1-1.5m),故在堆土区域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7.5m(S3/W3、S8、S10、S13),其余区域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m,根据堆土高度不同,在堆土区域采集4-5个样品,其余点位分3层采集土壤样品,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51套(包括4套土壤平行样和3套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8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组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5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2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
项目组于2022年8月3日完成现场土壤钻孔、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土壤样品采集;8月5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并于2022年8月26日完成样品分析工作。
(2)监测结果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 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松江区洞泾港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收回上海南宾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建议业主在后期开发过程全程监督,督促施工责任单位严格做好环境保护措施,注意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本项目开挖的土壤不可堆放于一类用地。
松江区洞泾港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收回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松江区洞泾港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收回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用地”位于上海松江区车墩镇内,北至车阳路,南至待建空地,西至待建空地,东至洞泾港,本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737.5m2。土地权属人为上海松江新城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块现状为待建空地;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SJC1-001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C18-07、C18-08等街坊局部调整》,地块未来规划作为绿地(非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河道及道路,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2022年8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松江新城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松江区洞泾港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收回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2年7月27日-8月1日,项目组成员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到:
地块历史主要可分为5个阶段:1)80年代之前:地块内为农田;2)80年代~1997年:原上海市石油公司松江县公司建成并开始运营(本地块仅涉及石油公司的部分区域),主要从事柴油批发储存,不涉及生产活动;3)1998年~2007年:原上海市石油公司松江县公司关停,厂房闲置,地块空置;4)2007年~2017年:2007年,原石油公司将地块内闲置厂房拆除,并将地块出租给废品回收站(废金属料、废纸箱等)及五金仓库使用。2017年地块内构建筑物拆除,地块内变为闲置空地;同年,地块内北侧经人工开挖,形成一条东西流向的小河,河道与地块外东侧紧邻洞泾港相通;5)2017年~至今:主要为待建空地及河道,地表约有0.5米的覆土,覆土涉及整个地块,经了解其来源疑似河道开挖过程产生的弃土。地块内小河宽约3m,深约2.7m,河道与地块外东侧紧邻洞泾港相通,踏勘期间,地块内河道水质清澈,无污染痕迹,地块四周无围挡。地块内历史上海市石油公司松江县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柴油的储存,不涉及生产活动。其行业类别为:G5941油气仓储,属于上海市“12+3”行业类别;
(2)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涉及多家工业企业,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主要涉及模具制造、食品制造、金属机械加工及物流仓储等多家工业企业,其中松江生物药品厂(行业代码:C2750兽用药品制造)(存续年限:1976年~2016年)涉及兽用药品制造,为《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
(3)地块内共识别出5个RECs区域,分别为:1)将地块内原石油公司柴油桶存放区及历史五金仓库区域识别为RECs1;2)将原石油公司柴油储罐存放区及历史五金仓库区域识别为RECs2;3)将历史废品回收站区域识别为RECs3;4)本项目西侧紧邻地块《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37-04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报告》(2017年)调查结果显示:C18-37-04地块MW3点位地下水中苯及石油烃存在超标现象(根据现行标准GB/T14848,苯满足IV类水限值)(根据现行标准(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石油烃仍超过标准限值)),虽经风险评估认为超标浓度对人体危害可接受,无需开展土壤修复,但本项目保守考虑,将地块内距离C18-37-04地块超标点位100m区域的地下水下游区域识别为RECs4;5)将地块覆土区域(整个地块)识别为RECs5。
(4)对照(沪环土〔2020〕62号)文,本地块主要存在上述情况:“(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潜在污染物类型包括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包括苯系物、甲基叔丁基醚)、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监测点位布设与采样分析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5个潜在污染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共布设4个水土复合监测点位,在地块外西北侧约240m空地区域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项目组考虑到地块存在约0.5m高的覆土,故设置钻探深度和建井深度均为7.5m,同时结合储罐埋深,在历史柴油储存区域(S1/W1)采集5套土壤样品,因地上柴油桶储存区域距离地下储罐区域较近,且位于下游方向,为保守考虑,在历史地上柴油桶储存区域(S2/W2)同S1/W1采集5套土壤样品,其余区域采集4套土壤样品。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23套(包括2套土壤平行样和3个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6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组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5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2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
项目组于2022年8月3日完成现场土壤钻孔、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土壤样品采集;8月5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④加测甲基叔丁基醚;共计66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并于2022年8月26日完成样品分析工作。
(2)监测结果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 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松江区洞泾港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收回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
建议业主在后期开发过程全程监督,督促施工责任单位严格做好环境保护措施,注意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本项目开挖的土壤不可堆放于一类用地。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建造业务技术用房暨松江区应急指挥中心工程(修改)收回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摘 要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建造业务技术用房暨松江区应急指挥中心工程(修改)收回地块”(以下简称“收回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内,地块东至三新路、丰收河和H02-16地块,南至荣乐路,西至中桥港,北至丰收河和H02-16地块。本项目地块总占地面积共29523.6m2,其中包括H02-17地块(3079 m2)、H02-18地块(16868 m2)、H02-19地块(1848m2)、部分H02-14地块、部分H02-16地块、部分道路以及部分河道。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H02、H15、H27街坊局部调整(调整后)》,本项目地块内H02-18地块,H02-16地块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Rr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H02-17地块、H02-19地块和H02-14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不涉及社区公园及儿童公园),用地性质代码为G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本项目从严考虑,均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分析评价。
本项目地块属于收回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后续本项目地块内H02-18地块将作为住宅用地出让,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2年8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本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2年8月17~18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本项目地块的历史状态分可为2个阶段:(1)~2013年,地块内主要存在农田和河道;(2)2014年~至今,地块内主要存在临时项目部、露天停车场、集装箱板房、河道和农田。地块现状主要为露天停车场(已关闭)、集装箱板房(已空置)、河道和农田。本项目地块周围 500m范围内建筑主要为居民住宅楼、商场、学校、看守所以及公园,本地块周边 500m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
本地块潜在污染风险主要来源于①历史临时项目部(2014年~2017年),为配套地块外西侧“三盛松江颐景园”土建工程,地块内南部新建临时项目部,占地面积约 6700 m2, 主要用于施工人员临时居住和办公,部分区域涉及建筑机械和车辆的存放;②露天停车场(2017年~2022年7月),地块外“新理想广场”、“金地艺境居委会”都曾利用地块内空地开辟社会车辆停车场,停车场整体于2022年8月初关停清退,机动车辆在露天停放过程中的可能涉及汽油、机油的跑冒滴漏风险;③现状河道底部沉积物的富集作用。项目组在地块内识别出2个潜在污染区域:历史临时项目部区域和现状露天停车场区域。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1种情况:“(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故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2个潜在污染区域,项目组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单个网格面积约为4900m2)在地块内布置6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地表水及1个底泥监测点,其中3个土壤监测点位为水土复合监测点;在地块外北侧180m林地区域设置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m,每个点位分3层采集土壤样品,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23组(包括2组平行样和3组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5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组地下水对照样),地表水样品1组,底泥样品1组,质控样品5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2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本次土壤(包括底泥)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地表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砷、铜、铅、锌、镉和汞;共计14项检测项目。现场工作于2022年8月19日~21日完成,现场钻探单位为上海泓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样品(含底泥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58-9.00,偏碱性,共检出重金属10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4-7.6,共检出重金属指标6项(砷、铜、镍、锑、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对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建造业务技术用房暨松江区应急指挥中心工程(修改)收回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①加强对本地块的环境监管。在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做好项目地块四周围挡,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②在地块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剥离地块内农田区域表层土壤,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③地块在再次开发利用过程中,要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培训,特别是环境保护的培训,确保施工及生产过程的安全进行。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提供指导并要求现场人员遵照执行。④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均存在河道,在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应注重对地块周边地表水体的保护。
项目名称: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6单元27-04号、27-0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摘 要
“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6单元27-04号、27-05号地块”(以下简称“27-04号、27-05号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内,地块东至永航路,南至玉朝路,西至东华星河,北至玉阳路。本项目地块由2个地块组成,总占地面积共50063.1m2,其中27-04号地块占地面积为3526m2(其中绿化用地为2403.7m2,防汛通道为1122.3m2),27-05号地块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为46537.1m2。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田、农舍和排水沟渠,四周无围挡。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27街坊局部调整(调整后)》,本次调查的27-04号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不涉及社区公园和儿童公园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G1,27-05号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C6,均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地块属于拟出让地块,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2年8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委托,对27-04号、27-05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2年8月4~5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上主要存在待建用地、农田、农舍和排水沟渠,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地块现状主要为农田、农舍和排水沟渠;地块内农田种植过程中不涉及大量化肥农药的使用,地块农舍内无危险废物或堆放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构筑物、储罐、管线等情况,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生产及使用,综合上述信息,初步识别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本项目地块周围约500 m范围内存在多家企业,主要集中在地块外东西侧,其中2家企业(台橡(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西川密封件有限公司)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2+3行业”类别。
本地块潜在污染风险主要来源于地块外东西两侧工业企业的历史生产经营活动;地块外东西两侧工业企业在历史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水若涉及不合理处理和处置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垂直渗入和地下水迁移等方式给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带来重金属、有机物污和总石油烃染风险。项目组在地块内识别出2个潜在污染区域,分别为:地块东部边界区域和地块西部边界区域。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1种情况:“(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2个潜在污染区域,项目组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单个网格面积约为6200m2)在地块内布置8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4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在地块外南侧50m待建用地区域设置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m,每个点位分3层采集土壤样品,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30组(包括3组土壤平行样和3组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6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组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5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2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现场工作于2022年8月12日~14日完成,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58-8.83,偏碱性,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重金属10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4-7.5,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共检出金属指标6项:(砷、铜、镍、锑、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 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对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6单元27-04号、27-05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①加强对本地块的环境监管。在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做好围挡,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②在地块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剥离表层土壤,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③地块在再次开发利用过程中,要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培训,特别是环境保护的培训,确保施工及生产过程的安全进行。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提供指导并要求现场人员遵照执行。④在地块内农舍后续续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环保措施,对农舍拆除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项目名称: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H02-14号、H02-1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摘 要
“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H02-14号、H02-16号地块”(以下简称“H02-14号、H02-16号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内,地块东至三新路,南至丰收河,西至中桥港,北至H02-15地块。本项目由2个地块组成,总占地面积共33666.2m2,其中H02-16号地块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为28292.1m2,H02-14号地块为代征绿化及防汛通道,总占地面积为5374.1m2(其中绿化用地为3148.4m2,防汛通道为2225.7m2)。地块现状主要为林地、农田和信号基站部分区域,地块仅东侧有围挡。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H02、H15、H27街坊局部调整(调整后)》,H02-14号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不涉及社区公园及儿童公园),用地性质代码为G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H02-16号地块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Rr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本项目从严考虑,均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分析评价。项目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地块属于拟出让地块,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2年8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委托,对H02-14号、H02-16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2年8月17~18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上主要存在农村宅基地、农田、林地、信号基站和堆土,堆土主要为2017年地块周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开挖过程产生的弃土,堆土面积约为3000m2,高约1.5m,堆土方量约为4500m3,2018年,地块内堆土被清运,原堆土区域种植树林;地块现状主要为林地、农田和信号基站部分区域;本项目地块周围 500m范围内建筑主要为居民住宅楼、商场、学校、看守所以及公园。本地块周边 500m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本地块潜在污染风险主要来源于地块历史上外来土壤堆放情况,故本项目将历史堆土区识别为潜在污染区域(REC1)。
综上,本地块存在《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需开展第二阶段8项情况中的第五项:“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故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1个潜在污染区域,项目组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单个网格面积约为5500m2)在地块内布置6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3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在地块外北侧40m林地区域设置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m,每个点位分3层采集土壤样品,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23组(包括2组平行样和3组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5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组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5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2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现场工作于2022年8月19日~21日完成,现场钻探单位为上海泓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25-8.91,偏碱性,检出重金属10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4-7.6,共检出重金属7项(砷、铜、镍、锑、钴、铅、钒)、挥发性有机物2项(氯仿、溴二氯甲烷)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 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对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H02-14号、H02-16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
①加强对本地块的环境监管。在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做好项目地块四周围挡,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②在地块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当剥离表层土壤,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③地块在再次开发利用过程中,要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培训,特别是环境保护的培训,确保施工及生产过程的安全进行。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提供指导并要求现场人员遵照执行。
上海宁安改扩建厂房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8日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宁安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开展上海宁安改扩建厂房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宁安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上海宁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分析工作的开发,报告内容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宁安改扩建厂房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位于青浦区华新镇芦蔡北路108号,地块东至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西至芦蔡北路,南至长塘河,北至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位于华新工业区,周边环境以工业用地和农用地为主。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将拆除现有地块内的工业厂房、仓库、办公楼以及配套用房,改建为生鲜食品加工车间、仓储、贸易办公楼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楼(传达室)、2#办公楼、3-1#、3-2#楼(生产车间)、4#楼(垃圾房),总用地面积39614.3m2,总建筑面积48902.65m2。
本项目2#办公楼采用玻璃幕墙设计,其余建筑均不涉及幕墙,因此,本次光反射影响分析对象为2#办公楼。
2#办公楼位于地块西南侧,总用地面积1011.78m2,总建筑面积6592.33m2,地上6层建筑,建筑高度23.6m。
该建筑在东、南、西、北立面设玻璃幕墙,幕墙最高高度为27.6m,并在屋顶层设1个采光顶,采光顶幕墙最高高度为25.5m。该建筑的四个转角以及屋顶的旋转楼梯为弧形设计,采用弧形玻璃,其余区域均为平板玻璃。本项目不涉及玻璃雨棚。
3、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文件
(1)分析报告公示版: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宁安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 青浦区华新镇芦蔡北路108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叶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301691802
5、技术咨询单位概要
技术咨询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楼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人:陈工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方式:021-52242562
6、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咨询机构
(2)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
(3)技术咨询机构编制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4)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网上公众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
工作内容:
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编制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分析的重点。
(1)工程概况;(2)玻璃幕墙类型及选材;(3)区域情况分析;(4)评价依据;(5)光反射影响分析;(6)结论
7、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1)结论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共1处敏感建筑,为南侧朱长村。
经预测,项目各立面幕墙对南侧朱长村宅基地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均可接受,采光顶反射光线不会照射到敏感目标。
项目周边现状的环境敏感道路为项目西侧的城市次干道芦蔡北路,本项目玻璃幕墙反射光对芦蔡北路 “东向西”及“西向东”行驶方向的车辆无眩光影响。
从光反射影响分析角度看,本项目玻璃幕墙建设方案可行。
(2)建议
合理设计和安装玻璃幕墙,所选用的玻璃材料应符合幕墙玻璃的要求;尽可能减少玻璃幕墙的影像畸变,确保其组装与安装平整,符合平直度要求,防止表面凹凸不平造成聚光效应;立面采用的其他外表面不宜磨光;建议项目对所采用的幕墙玻璃进行公示,让公众有参与权和知情权。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玻璃幕墙建设过程中重点关心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反射光影响问题解决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技术咨询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玻璃幕墙反射光分析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玻璃幕墙反射光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4、5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10、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上海宁安改扩建厂房项目-1008-公示版.pdf | 7.3MB | 下载 |
点维通信总部和数据中心
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9日
相关链接:技术分析报告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点维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开展点维通信总部和数据中心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点维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上海点维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分析工作开展,报告内容将进一步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点维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1609地块,东至新徕路(道路建设中),南至汇发路,西至基地边界,北至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2882.1m2,总建筑面积为45761m2。本项目用建设2栋产业用房,分别为:1#栋为数据中心和2#栋为总部及研发中心,因发展需求改善区域城市面貌及优化投资环境,外立采用玻璃幕墙设计。1#栋为数据中心,地上6层,建筑高度39.35m,玻璃幕墙高度38.80m;2#栋为总部及研发中心,地上13层,建筑高度59.99m,玻璃幕墙高度57.50m。
3、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文件
(1)分析报告公示版: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点维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1609地块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1-31578681
5、技术咨询单位概要
技术咨询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楼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人:吕工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方式:021-52242562
6、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咨询机构
(2)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
(3)技术咨询机构编制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4)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网上公众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
工作内容:
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编制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分析的重点。
(1)工程概况;(2)玻璃幕墙类型及选材;(3)区域情况分析;(4)评价依据;(5)光反射影响分析;(6)结论
7、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1)结论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为工厂、研发企业及办公楼,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无现状敏感建筑。根据规划文件,项目评价范围的空地均规划为“科研设计用地、工业用地”,故本项目也无潜在的敏感建筑。本项目评价范围的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故不涉及敏感道路。从光反射影响分析角度看,本项目玻璃幕墙建设方案可行。
(2)建议
合理安装玻璃幕墙,所选用的玻璃材料应符合幕墙玻璃的要求;尽可能减少玻璃幕墙的影像畸变,确保其符合平直度的要求,防止表面凹凸不平造成聚光效应;立面采用的其他材料外表面不宜磨光。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玻璃幕墙建设过程中重点关心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反射光影响问题解决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技术咨询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玻璃幕墙反射光分析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玻璃幕墙反射光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4、5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10、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
20230209-点维通信总部和数据中心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示稿).pdf | 6.04MB | 下载 |
上海云智天地05-05地块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嘉环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开展上海云智天地05-05地块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嘉环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上海嘉环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分析工作的开发,报告内容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云智天地05-05地块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松江区新桥镇XQ-20-010号(SJC10028单元05-05)地块,地块东至规划茸欣路,现状为空地,西至新效支路,南至05-07规划绿地、05-06规划变电站,现状均为绿化,北至05-04规划绿地,现状为空地。
本项目建设内容:1#~3#、5#~6#厂房、7#宿舍、8~11#厂房,共11幢建筑,总用地面积19665.70m2,总建筑面积50229.41m2,现场正在地基施工中。
本项目1#、6#厂房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墙设计,其余建筑均不涉及幕墙,因此,本次光反射影响分析对象为1#、6#厂房。
1#厂房位于地块北侧,为地上5F建筑,建筑最高高度29.25m,该建筑4个立面设玻璃幕墙,并在南、北立面设3个玻璃雨棚;6#厂房位于地块西北侧,为地上5F建筑,建筑最高高度为24.85m,该建筑4个立面设玻璃幕墙,并在南、北立面设4个玻璃雨棚。项目不设采光顶,所有玻璃幕墙均由平板玻璃拼接而成,不使用弧形玻璃。
3、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文件
(1)分析报告公示版: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嘉环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6 0160 0321
5、技术咨询单位概要
技术咨询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人:陈工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方式:021-52242562
6、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咨询机构
(2)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
(3)技术咨询机构编制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4)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网上公众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
工作内容:
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编制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分析的重点。
(1)工程概况;(2)玻璃幕墙类型及选材;(3)区域情况分析;(4)评价依据;(5)光反射影响分析;(6)结论
7、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1)结论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现状敏感目标;评价范围内有1规划敏感目标,为西侧06-04规划公共设施用地。
经预测,项目各立面幕墙对规划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均可接受,玻璃雨棚的反射光线不会照射到规划敏感目标。
本项目无敏感道路。
从光反射影响分析角度看,本项目玻璃幕墙建设方案可行。
(2)建议
合理设计和安装玻璃幕墙,所选用的玻璃材料应符合幕墙玻璃的要求;尽可能减少玻璃幕墙的影像畸变,确保其组装与安装平整,符合平直度要求,防止表面凹凸不平造成聚光效应;立面采用的其他外表面不宜磨光;建议项目对所采用的幕墙玻璃进行公示,让公众有参与权和知情权。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玻璃幕墙建设过程中重点关心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反射光影响问题解决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技术咨询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玻璃幕墙反射光分析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玻璃幕墙反射光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4、5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10、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上海云智天地05-05地块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pdf | 6.83MB | 下载 |
华氏储运31-08地块项目
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3月03日
相关链接:技术分析报告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华氏医药储运有限公司委托开展上华氏储运31-08地块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华氏医药储运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上海华氏医药储运有限公司、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分析工作的开发,报告内容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华氏储运31-08地块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31-08地块内,周边相邻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东至31-01地块,南至川桥路,西至海立中野冷机公司,北至欧莱雅创新与研发中心,地块内现状为空地,总用地面积11000m2,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本项目拟建设1幢8层楼宇,本项目建筑四周设置玻璃幕墙,外立面玻璃幕墙最高43.1m,内立面玻璃幕墙最高13.35m;中庭内部设置1处玻璃采光顶,标高为“-0.2m”。所有玻璃幕墙均由平板玻璃拼接而成,不使用弧形玻璃。本次光反射影响分析对象为外立面、内立面及玻璃采光顶。
3、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文件
(1)分析报告公示版: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华氏医药储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金桥路901号912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陆晓萍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50307652
5、技术咨询单位概要
技术咨询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楼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人:杨工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方式:021-52242562
6、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咨询机构
(2)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
(3)技术咨询机构编制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4)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网上公众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
工作内容:
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编制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分析的重点。
(1)工程概况;(2)玻璃幕墙类型及选材;(3)区域情况分析;(4)评价依据;(5)光反射影响分析;(6)结论
7、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1)结论
本项目评价范围为工业厂房及规划工业用地,无敏感建筑。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现状敏感道路1条:南侧的城市次干道川桥路,在部分时间段内受到本项目的玻璃幕墙光反射照射。经分析,玻璃幕墙反射光线与川桥路行车视线最小夹角为19.31°~20.19°,对双向行驶的车辆均无眩光影响。
从光反射影响分析角度看,本项目玻璃幕墙建设方案可行。
(2)建议
合理设计和安装玻璃幕墙,所选用的玻璃材料应符合幕墙玻璃的要求;尽可能减少玻璃幕墙的影像畸变,确保其组装与安装平整,符合平直度要求,防止表面凹凸不平造成聚光效应;立面采用的其他外表面不宜磨光;建议项目对所采用的幕墙玻璃进行公示,让公众有参与权和知情权。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玻璃幕墙建设过程中重点关心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反射光影响问题解决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技术咨询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玻璃幕墙反射光分析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玻璃幕墙反射光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4、5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10、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华氏光评报告.pdf | 18.31MB | 下载 |
上海临港星光汇商业中心项目
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公示信息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9日
相关链接: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港彤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开展上海临港星光汇商业中心项目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港彤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上海港彤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分析工作的开发,报告内容将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上海临港星光汇商业中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临港片区方竹路WSW-C2-03地块
本地块西至秋涟河,南至WSW-C2-05地块在建商品房项目,东至白薇路,北至方竹路,占地面积8003.4m2。本项目为1幢商业楼宇,建筑高度22.65m,玻璃幕墙最高高度为18.20m,设置地上3层、下沉式广场1层、地下车库1层。总建筑面积20666.66m2,地上面积约8956.99m2,地下面积11709.67m2。
3、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文件
(1)分析报告公示版: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上海港彤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浦东新区书院镇丽正路1512号3号楼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1-58081213
5、技术咨询单位概要
技术咨询单位名称: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10楼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人:杨工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电话:021-52242562
技术咨询单位联系邮箱:yk@eiaie.com
6、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咨询机构
(2)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
(3)技术咨询机构编制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
(4)技术咨询机构进行网上公众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
工作内容: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编制要求,编制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针对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分析的重点。
(1)工程概况;(2)玻璃幕墙类型及选材;(3)建筑所在区域情况分析;(4)评价依据;(5)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6)公众参与;(7)评价结论
7、光反射影响分析主要结论
(1)结论
本次评价范围内建敏感目标共5处,分别为①西侧的滴水湖馨苑悦湾、②西北侧的馨悦名邸、③东侧的馨雅铭苑、④北侧的临港馨尚锦苑在建小区、⑤南侧的港城悦府。经预测,项目对敏感建筑的影响程度均为可接受。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学校、养老院、医院等敏感建筑;无敏感道路。
从光反射影响分析角度看,本项目在落实各项光反射控制措施、做好管理的前提下,玻璃幕墙建设方案可行。
(2)建议
合理安装玻璃幕墙,项目所选用的玻璃材料可见光反射率应满足各玻璃幕墙系统的设计要求;尽可能减少玻璃幕墙的影像畸变,确保其符合平直度的要求,防止表面凹凸不平造成聚光效应;确保遮阳百叶由专人负责,定期开启以消除反射光所产生的轻微影响及强影响。
此外,建议项目对所采用的幕墙玻璃进行公示,让公众有参与权和知情权。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玻璃幕墙建设过程中重点关心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反射光影响问题解决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9、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技术咨询机构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玻璃幕墙反射光分析工作的意见看法(仅接受与玻璃幕墙反射光有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4、5条,公众发表意见建议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10、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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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赛达(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示信息
建设单位:珂赛达(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3日
相关链接:珂赛达(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说明
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珂赛达(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开展珂赛达(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该预案于2023年06月13日签署发布。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经珂赛达(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
2、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珂赛达(上海)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966号4幢2层
建设单位联系人:钱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41732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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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信息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7月31日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松江区永丰街道内,总占地面积6480.45m2,四至范围为北至荒地,南至“桂语云溪”住宅小区,西至荒地,东至荒地。地块现土地权属人为:上海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集体土地和永丰街道原周星村农民集体。
本地块历史主要为原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生产用地,企业关闭搬迁后,2009年上海仓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化工研究院开展《原上海仓桥电镀厂、上海中泰化工厂和上海东钛化工厂地块场地环境评估报告》,结果显示仓桥电镀厂部分区域土壤存在锌、地下水存在镍污染;同年11月上海仓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洁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九峰砖瓦厂承担对原上海仓桥电镀厂的污染治理工作,形成《松江仓桥场地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总结》,结果显示修复治理对土壤的修复和残留废水的有效处置,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治理目标。
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强我区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地块被列为“松江区2023年第一批优先监管地块”。综合考虑本地块为“优先监管地块”,地块历史主要为仓桥电镀厂生产用地,参照“工业用地收回”要求,本地块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进行调查评估。后续地块开发前,需根据开发用地范围及规划用途,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年9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委托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以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完成“优先监管地块”的工作部署。华闵环境于2023年9月~2024年6月,对本项目先后开展2次调查及采样工作,分别为第一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下简称“第一次调查”)和第二次“补充调查”。
1、第一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第一次专家评审工作简述
(1)第一阶段调查
2023年9月1日~9月18日,项目组成员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周星机电厂(主要从事喷漆打磨和电镀锌)、仓桥电镀厂(主要从事电镀(锌、银、锡、铬))、荒地、市政道路(化工路)、临时板房和住宅小区。地块内历史涉及的2家企业行业代码均为: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均属于《沪环保防〔2017〕311号》规定的“上海市15类企业”。地块现状主要为:“桂语云溪”住宅小区(仅涉及部分,该住宅小区所处永丰街道H单元32-01号地块,于2016年开发建设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完成备案工作(松环保防管〔2017〕14号),调查结果显示32-01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市政道路(化工路)和待开发荒地。地块外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主要涉及22家工业企业(现存2家企业)、1处科技园(现仍在经营中)和1处码头(现已关闭搬迁),其中22家工业企业中有7家企业涉及“上海市15类企业”。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项目组在地块内共识别出8个RECs区域,主要为历史周星机电厂及仓桥电镀厂的生产经营区域和厂区拆除后外源土壤的平整区域,同时,根据(沪环土〔2020〕62号)文,本地块涉及文中规定的“(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三种情形,潜在污染物类型包括重金属(含锌、总铬)、氰化物、有机物、总石油烃和多氯联苯。故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第二阶段调查
2023年10月23日~10月28日,根据上述识别的潜在污染区域,项目组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4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8个水土复合监测点位,在地块外西侧约470m农用地区域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现场在涉及外源土壤平整区域(S1~S12)钻探至7.5m,每个点位分4~5层采集土壤样品,其余点位(S13~S14)钻探6m,采集3层土壤样品,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67组(包括6组土壤平行样、3组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10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10组(包含4组全程序空白样、4组运输空白样、2组设备淋洗样)。监测因子为: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20项,包括5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氰化物)、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④企业特征污染物:铬和锌;共计68项指标(此外,S13点位增测3项多氯联苯)。现场钻探单位为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3)调查结果
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土壤pH值范围为7.73-10.25,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13项和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结果均满足(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pH值检测范围为6.5-8.1,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11项、4项VOC、2项SVOCs、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结果均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开发需求。
同时,在监测分析工作结束后,项目组又对地块内开展全面的现场土壤快筛排查工作,快筛点位按照12m×12m网格设置,共布设了35个土壤快筛点位,钻探深度3m,按0.5m快筛区间进行,共筛查样品210个。快筛结果无明显异常。
(4)第一次评审概况
2023年12月11日,本项目召开第一次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充分讨论认为本项目在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前期调查较为匮乏,导致REC识别、监测布点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专家组对项目的总体评价为:其他原因导致调查结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重大瑕疵和纰漏,建议不予通过。
2、第二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简述
根据前期专家组的评审意见,项目组于2024年1月~6月,对本地块开展了补充调查工作,主要补充工作为:
(1)补充调查工作内容:
①资料收集:补充收集到大量地块内及地块外周边企业生产、布局等相关环评及批复性文件、历史调查评估报告和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②人员访谈:为提高2次收集到资料的准确性及资料信息的可利用性,项目组补充人员访谈进一步核实;③REC识别:通过补充调查,更新完善历史企业平面布局及生产工艺等相关信息,并补充识别了2个潜在污染区域(电抛光车间、镀铬车间)和5项非标因子(锡、银、钛、氟化物、甲酚);④监测布点:对遗漏识别的RECs区域及遗漏识别的特征因子区域,在地块内重新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4个水土复合监测点,检测因子为:第一次调查识别的68项因子及本次补充识别的5项非标因子,共计73项指标(此外,S13点位增测3项多氯联苯);此外,补充调查对第一次调查期间在地块内建设的8口地下水监测井及地块外建设的水土复合对照点(土壤+地下水)均进行重新采样,测试本次补充的5项特征因子及pH;补充调查期间,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38组(含4组土壤平行样及3组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15组(含2组地下水平行样及1组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9组(淋洗空白1个,全程序空白4个,运输空白4个)。现场工作于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完成,现场作业单位均与第一次调查期间现场作业单位保持一致。上述单位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相应的时间和分工情况详见附件14。
(2)补充调查工作结果:
土壤监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74-9.43,地块内土壤样品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16项(氟化物(以F计)、铅、镉、银、锡、钛、铬、铜、锌、镍、铍、砷、钴、锑、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计算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同时,对比第一次调查检出数据,检出浓度范围基本相当,两次调查结果均达标。
地下水调查结果显示:所有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1-9.1,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16项(氟化物、氰化物、砷、银、铍、镉、钴、铬、铜、镍、铅、锑、锡、钛、钒、锌)、挥发性有机物(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1,2-二氯乙烷、氯乙烯)、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胺)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项目中除pH、氟化物外,其余均满足(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及(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锡和钛检出浓度相比较对照点无较大差异。同时,对比第一次调查检出数据,其余项目的检出浓度范围均无明显变化。
3、质量控制过程
2023年9月~12月,第一次调查期间,本地块在采样方案、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3个环节均进行严格的内部质控及外部质控,并在报告编制环节进行内部质控,调查期间所有环节的内/外部质控结果经修改完善后均为合格。
2024年1月~7月,补充调查期间,本地块在采样方案、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及报告编制,4个环节均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质控结果经修改完善后均为合格。综上所述本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规范要求。
4、调查结论
地下水样品BW3、BW4点位的氟化物检出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上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7单元17-03号地块
公示信息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9月5日
“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7单元17-03号地块”(以下简称“17-03号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内,东至17-04地块,南至揽秀路(规划),西至17-02地块,北至长谷东路(规划)。地块总体呈矩形,占地面积为51897.9m2。地块现状主要为待建用地、道路和堆土,地块四周无围挡。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松江新城SJC1-0017单元(松江枢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本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C5,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4年7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委托,对17-03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4年7月18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上主要存在农田、农具仓库、项目部、道路、建材堆场、池塘、堆土和待建用地。其中地块内的建材堆场主要用于堆放金属建材以及存放建筑机械,地块内的池塘于2018年被外来土壤填埋。地块现状主要为待建用地、道路和堆土,其中堆土为地块外东侧施工道路开挖土壤堆放形成。地块外周边500m范围内的历史上存在若干家工业企业,其中仅地块外西北侧400m的王佳胶带(上海松江)有限公司涉及上海市规定的15类活动。地块周边200m紧邻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有:(1)上海普贝物流有限公司、(28)上海戴德斯勒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和(35)上海飞航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经识别,本地块潜在污染风险主要源于:①地块内堆场1仓库的建筑机械存放活动、②地块内历史2处露天堆场的金属建材堆放活动、③地块内历史池塘填埋活动、④地块西南侧临近企业的历史生产经营活动。项目组在地块内共识别出4个REC区域:①历史堆场1仓库区域、②历史堆场1露天堆场区域、③历史堆场2露天堆场区域、④历史池塘填埋区域。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2种情况:“(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有机物和总石油烃污染风险。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4个潜在污染区域,故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位和2个地表监测点,其中6个土壤监测点为水土复合监测点位;在地块外北侧70m待建用地区域设置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m,每个点位分3~4层采集土壤样品(历史池塘区域采集4层),地下水监测井设置深度为6m,每个点位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
项目地块的采样工作于2024年8月8日~8月11日进行,项目地块的土壤钻探与建井制井单位为上海杰狼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单位为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上述单位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相应的时间和分工情况详见表1-1。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40组(包括4组土壤平行样、3组土壤对照样以及2组地表土壤样),地下水样品8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组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8组(包含2组设备淋洗样、3组全程序空白样、3组运输空白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GB36600-2018中必测项目45项;③GB36600-2018中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具有CNAS和CMA资质的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并于2024年8月28日完成样品分析工作。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94-8.86,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重金属10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0-8.3,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共检出金属指标8项:(砷、镉、铜、镍、锑、钴、钒、铅)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7单元17-03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①加强对本地块的环境监管。在地块下一步开发利用前,做好围挡,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②地块在再次开发利用过程中,要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培训,特别是环境保护的培训,确保施工及生产过程的安全进行。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提供指导并要求现场人员遵照执行。③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层土壤,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4日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松江区永丰街道内,总占地面积6480.45m2,四至范围为北至荒地,南至“桂语云溪”住宅小区,西至荒地,东至荒地。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周星机电厂(主要从事喷漆打磨和电镀锌)、仓桥电镀厂(主要从事电镀(锌、银、锡、铬))、荒地、市政道路(化工路)、临时板房和住宅小区。地块现状主要为:“桂语云溪”住宅小区(部分区域)、市政道路(化工路)和待开发荒地。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强我区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本地块被列为“松江区2023年第一批优先监管地块”,综合考虑本项目地块为优先监管地块,地块历史主要为仓桥电镀厂生产用地,故参照“工业用地收回”要求,本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进行调查评估。
1. 初步调查工作
2023年9月~2024年8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相关工作,识别出地块潜在的污染源主要来源于①历史周星机电厂的生产经营活动;②历史仓桥电镀厂的生产经营活动;③历史企业的拆除活动对地块造成的影响;④地块历史外源土壤的输入平整活动;⑤周边地块历史紧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基于地块内外的潜在污染识别,项目组识别出了9个REC区域,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含锌、总铬、锡、银、钛等)、无机物(氰化物、氟化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含甲酚)、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等。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22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12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位,在地块外西侧约470m农用地区域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本项目在地块内共采集102个土壤样品(含10组现场平行样和3组对照样),23组地下水样品(含2组现场平行样和1组对照样,19组质控样品(含3组设备淋洗样品,8组运输空白,8组全程序空白)。
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①pH值;②《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③20项其他项目(其他项目中20项未测,未测项目包括甲基汞、有机农药、多氯联苯、多溴联苯类、二噁英);④非标因子7项(铬、锌、锡、银、氟化物、钛、甲酚),总计73项。⑤S13点位增测多氯联苯类。
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7.73-10.25,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17项(氰化物、氟化物、铅、镉、铜、镍、铬、锌、铍、砷、锑、钴、钒、汞、银、锡、钛)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得到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下水样品中pH值范围为6.5-9.1,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16项(氰化物、氟化物、砷、铜、镍、铅、镉、锑、钴、铬、锌、钒、铍、银、锡、钛)、5项挥发性有机物(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1,2-二氯乙烷、氯乙烯)、2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胺)以及石油烃(C10- 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除BW3、BW4点位氟化物,W1、W2、W4点位pH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外,其余所有检测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BW3、BW4点位分别位于历史仓桥电镀厂的镀铬车间及电抛光车间内(现状道路区域),通过对历史电镀厂的调查分析可知,企业电抛光及镀铬过程涉及氢氟酸的使用,故该区域氟化物超标可能受历史企业电镀生产过程影响;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范要求,该地块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关注污染物为地下水中的氟化物。2024年8月,华闵环境完成初步调查二次评审及归档备案工作。
2. 详细调查工作
2024年9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本次详细调查在初调超标点位附近污染区域按照网格化布点的方式(网格尺寸不超过20m×20m)设置了详细加密监测点位,共布设6口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均为6.0m,同时对原超标地下水井BW3、BW4开展复采监测,现场共采集9组地下水样品(含2组原超标点位样品、1组地下水平行样),3组现场质控样品(含1组设备淋洗样、1组全程序空白样、1组运输空白样)。监测因子为:pH和氟化物。同时项目组在地块内设置1个土工试验点位,采集3组土工试验样品,测试土壤理化性质参数。本项目建井单位为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下水样品测试单位为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土工试验样品测试单位为具备CMA资质的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场工作时间及参与人员情况详见表1-2。
检测结果表明:详细调查阶段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pH值是检出范围为6.9-8.9,氟化物指标在所有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范围为0.218-6.64mg/L,其中原超标点位BW3地下水中氟化物的检测结果(6.64mg/L)超出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2 mg/L)。其余地下水样品中氟化物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部分点位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氟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限值,须开展健康风险评估,以明确人体健康风险水平是否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9日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松江区永丰街道内,总占地面积6480.45m2,四至范围为北至荒地,南至“桂语云溪”住宅小区,西至荒地,东至荒地。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周星机电厂(主要从事喷漆打磨和电镀锌)、仓桥电镀厂(主要从事电镀(锌、银、锡、铬))、荒地、市政道路(化工路)、临时板房和住宅小区。地块现状主要为:“桂语云溪”住宅小区(仅涉及部分)、市政道路(化工路)和待开发荒地。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强我区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本地块被列为“松江区2023年第一批优先监管地块”,结合地块原用地历史主要为仓桥电镀厂生产用地,故参照“工业用地收回”要求,本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进行调查评估。
1. 地块历史调查情况
本地块历史主要为原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生产用地,2009年3月,企业停产,上海化工研究院受上海仓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对其管辖区域内的关闭搬迁企业(上海仓桥电镀厂、上海中泰化工厂和上海东钛化工厂)开展场地环境评估工作,并于2009年6月,编制完成《原上海仓桥电镀厂、上海中泰化工厂和上海东钛化工厂地块场地环境评估报告》,结果显示仓桥电镀厂厂区部分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存在锌、镍污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块需开展土壤地下水修复工作,由于修复治理工作需要,电镀厂进行拆除,同年11月上海仓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洁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九峰砖瓦厂承担对原上海仓桥电镀厂的污染治理工作,形成《松江仓桥场地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总结》报告,结果显示修复治理对土壤的修复和残留废水的有效处置,改善了开发地块的生态环境,消除了隐患,取得了一定效果,达到了预期的治理目标。
地块内现状住宅小区区域所处永丰街道H单元32-01号地块,该地块于2016年开发建设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完成备案工作(松环保防管〔2017〕14号),调查结果显示32-01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2. 初步调查工作
初步调查期间,华闵环境于2023年9月~2024年6月,对本项目先后开展2次调查及采样工作,分别为第一次调查和第二次补充调查:
2023年9月~12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并在地块内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S1~S14),其中8个水土复合监测点(W1~W8),在地块外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调查监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均满足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需求,2023年12月11日,本项目召开第一次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认为本项目在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前期调查较为匮乏,导致REC识别、监测布点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专家组对项目的总体评价为:其他原因导致调查结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重大瑕疵和纰漏,建议不予通过。
2024年1月~6月,结合前期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组对地块开展了补充调查工作,主要为补充资料收集(含地块历史调查及修复资料、地块内及地块外周边区企业生产及环评等相关资料)、补充人员访谈、更新完善历史企业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等相关信息,基于上述补充调查结果,项目组重新划分潜在污染区域,对原潜在污染区域进行调整,并新增识别2个潜在污染区域(电抛光车间、镀铬车间)和新增识别5项因子(锡、银、钛、氟化物、甲酚);经补充、调整、新增后,初步调查期间项目组在地块内识别出9个潜在污染区域(含新增识别的电抛光车间、镀铬车间)和73项潜在污染因子(含pH、GB36600-2018中45项必测项、20项选测项、7项特征污染物(锌、总铬、锡、银、钛、氟化物、甲酚)),此外,部分点位加测多氯联苯。2024年6月11日~16日,针对前期REC和监测因子存在遗漏识别的区域,补充调查在地块内重新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BC1~BC8),其中4个水土复合监测点(BW1~BW4),利用9口原有井(含对照点)(W1~W8、DZW)。累计送检38组(含4组土壤平行样及3组土壤对照样),14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地下水平行样及1组地下水对照样),9组质控样品(淋洗空白1个,全程序空白4个,运输空白4个)。
综合先后2次进场,本地块初步调查期间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22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12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位,地块内共采集102个土壤样品(含10组现场平行样和3组对照样),23组地下水样品(含2组现场平行样和1组对照样,19组质控样品(含3组设备淋洗样品,8组运输空白,8组全程序空白)。调查结果显示:所有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第二类用地相关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中BW3、BW4点位氟化物,W1、W2、W4点位pH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
其中,BW3、BW4点位分别位于历史仓桥电镀厂的镀铬车间及电抛光车间内(现状道路区域),通过对历史电镀厂的调查分析可知,企业电抛光及镀铬过程涉及氢氟酸的使用,故该区域氟化物超标可能受历史企业电镀生产、残留废弃物处置、槽体管线拆除过程等影响;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范要求,该地块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关注污染物为地下水中的氟化物。2024年8月,华闵环境完成初步调查二次评审及归档备案工作。
3. 详细调查工作
2024年9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委托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详细环境调查工作,本次详细调查共分为2轮次开展;
2024年9月,华闵环境对本地块开展第一轮详细调查,主要包括3部分内容:①以超标点位BW3、BW4为中心点,结合地下水流向及现场情况在西北、西南、东南、东北4个方向轴上按照网格化布点的方式(网格尺寸不超过20m×20m)各布设一口深度为6米的地下水监测井,由于两个超标点位位于现状道路(化工路)区域,相距约20m,其中存在2个网格共用,故现场共布设6口地下水监测井;②在地块内超标点位紧邻区域设置1个土工试验点位;③对地块内原有超标监测井进行重采重测。现场共布设6口地下水监测井,1个土工试验检测点,共采集9组地下水样品(含2组原超标点位样品、1组地下水平行样),3组土工试验样品,测试土壤理化性质参数,3组现场质控样品(含1组设备淋洗样、1组全程序空白样、1组运输空白样)。
2024年9月30日,本项目召开第一次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认为本项目未针对超标点位设置关联井,垂直污染深度确定不合理,专家组对项目的总体评价为:地下水监测井布设依据、方法、位置及深度存在较大缺陷,存在重大瑕疵和纰漏,建议不予通过。
2024年10月,结合前期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组针对详调第一次专家评审会上专家组提出的相关补充工作的建议,对本地块开展第2轮详细调查,主要工作内容为:在详调超标点位BW3紧邻区域(1米范围内)布设1口深度为7.5m的关联井BW3-1(开筛深度6~7米),以明确污染物垂直污染深度;现场共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2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地下水平行样),1组全程序空白样。
综上本次详细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土工试验点,共计采集地下水样品11组(包括2组地下水平行样和2组原有超标监测井样品),土工试验样品3个,质控样品4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1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2轮详细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均为:pH和氟化物。本次详细调查现场建井单位为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下水样品测试单位为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土工试验样品测试单位为具备CMA资质的南京中化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本项目现场工作时间及参与人员情况详见表1-2。
地下水监测结果:本次详调的地下水样品共计2轮次,第1轮详细调查的结果显示,除初调超标点位BW3点位地下水中氟化物的检出值为6.64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2 mg/L)外,其余所有点位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2 mg/L)。第2轮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关联井BW3-1地下水样品中氟化物的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即本次详细调查地下水样品除初调超标点位BW3点位氟化物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其余点位地下水样品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
4、调查结论与建议
综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的结果,本地块内地下水超标点位为BW3、BW4,地下水超标污染物为氟化物,超标因子污染面积约为65m2,污染深度约为6 m,建议针对本地块地下水超标污染物氟化物开展风险评估,以明确人体健康风险水平是否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同时建议业主在详细调查结束后风险评估结束前,保持地块原状,对于地块现状荒地区域应及时做好围挡工作,避免外来垃圾倾倒或固废填埋等现象,加强地块管理,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松江县洞泾电镀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松江县洞泾电镀厂地块"(以下简称"地块"或"洞泾电镀厂")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工业园区洞泾分区洞业路21号,占地面积为4963.45m2,地块整体形状为矩形,四至范围为北至上海凯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至砖新河岸边人行道,东至洞业路,西至上海凯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松江县洞泾乡砖星村农民集体,松江县洞泾电镀厂租赁该地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018年,洞泾电镀厂被纳入“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2019年~2023年,洞泾电镀厂均被纳入“上海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2023年5月,企业停产,2023年7月,企业完成产线等设施拆除及备案工作,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编制调查报告。2024年1月,松江县洞泾电镀厂委托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松江县洞泾电镀厂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内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工业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洞泾电镀厂历史土壤地下水监测情况
本项目地块(洞泾电镀厂)历史开展过多次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主要为:“2018年上海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详查)-松江县洞泾电镀厂地块”、“2019~2022年期间 松江县洞泾电镀厂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2024年企业拆除后自检”,历史监测结果汇总如下:
(1)2018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详查):土壤达标,地下水存在氟化物、镍、锰、钼、砷、锌超标;
(2)2019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土壤达标,地下水存在氟化物、镍、钼、锌、锰、石油烃(C10-C40)超标;
(3)2020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土壤达标,地下水存在氟化物、镍、钼、锰超标;
(4)2021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土壤存在镍和1,4-二氯苯超标,地下水存在氟化物、镍、锰超标;
(5)2022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土壤存在镍超标,地下水存在硫酸盐、氟化物、镍超标;
(6)2024年企业拆除后自检:土壤达标,地下水存在氟化物、铜、锰、铬、镍、锌、钴、石油烃(C10-C40)、1,2-二氯乙烷超标;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4年1月~6月期间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主要为;松江县洞泾乡砖星村农机服务队(1981年~1996年),主要从事农机维修,行业类别为C4320通用设备修理;松江县洞泾电镀厂(以下简称“洞泾电镀厂”)(1981年~1996年12月:乡镇企业)(1997年~至今: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要从事电镀生产(电镀锌、铬、硬铬、镍、铜、化学镍、铝件阳极氧化),行业类别为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属于(沪环保防〔2017〕311号)规定的“15类企业”。1996年12月,为响应上海市“乡镇小企业转制”的号召,上述2家企业经现企业法人投资入驻后,由原来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转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并统一合并为“洞泾电镀厂”,合并后企业主要生产内容无变化,仍从事电镀相关生产,仅企业性质发生转变,法人代表由原村办集体转为现有法人,转制后地块一直为松江县洞泾电镀厂生产活动用地,2023年5月,由于经营调整,企业已全面停产,2023年7月完成拆除方案编制及其备案工作。地块现状主要为:洞泾电镀厂闲置厂区,目前已完成生产线及其设备、废水处理站等生产设施的拆除工作,厂房空置,企业既有构筑物后续不拆除。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企业主要集中在地块外西侧、东侧以及北侧区域,共涉及55家企业,其中工业生产型企业有45家,经营型企业有10家,涉及C2641涂料制造、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等48种类型,其中有11家企业涉及上海市“15类活动”。根据《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洞泾分区(SJS30002单元、SJS300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未来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M1)、公共绿地(G1)(不涉及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控制用地(K),均为第二类用地类型;本项目属于因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终止生产经营用活动开展调查的情形,因此本次调查采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估。
项目组在地块内共识别出9个RECs区域,主要涉及农机服务队仓库,洞泾电镀厂生产车间、危废仓库、废水处理站、废水管线等区域。根据(沪环土〔2020〕62号)文,本地块涉及文中规定的“(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2)历史上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4)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7)现场调查表明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五种情形;潜在污染物类型包括重金属(非标因子中含锌、总铬、铝、钼、锰、铁、锡)、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氰化物和氟化物。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3、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9个潜在污染区域,故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19个土壤监测点位,11个水土复合监测点,同时利用现有地下水监测井5口,在地块外西北侧910m农田区域设置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现场除S8、S16点位因建构筑物高度限制,采用背包钻(犀牛钻)钻探,其余点位均采用Geoprobe直推式钻杆进行钻井采样;现场除S10/W6点位钻探及建井深度为7.5m,其余点位土壤钻探深度及地下水建井深度均为6.0m,每个土壤点位分3~5层采集土壤样品,每个地下水点位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现场除对照点存在偏移外,地块内点位与采样方案相比均不存在偏移情况。
项目地块的土壤钻探及地下水建井工作于2024年7月19日~20日、22日~23日完成,成井洗井工作于7月23日~7月24日完成,采样洗井及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于7月24日~7月26日完成,土壤钻探与建井制井单位、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单位均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其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相应的时间和分工情况详见附件9。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91组(包括10组土壤平行样、3组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20组(包括3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15组(包含1组设备淋洗样、7组全程序空白样、7组运输空白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GB36600-2018中必测项目45项;③GB36600-2018中选测项目20项,包括5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氰化物)、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④非标项目8项,包括总铬、锌、铝、铁、锡、钼、锰、氟化物;共计74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具有CNAS和CMA资质的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并于2024年8月14日完成样品分析工作。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3.77-8.62,共检出重金属及无机物19项(氟化物、铬、锌、钼、铁、铝、锡、锰、钴、铅、镉、镍、钒、铍、锑、汞、六价铬、砷、铜)、挥发性有机物16项(二氯甲烷、氯仿、1,2-二氯乙烷、四氯化碳、苯、三氯乙烯、甲苯、乙苯、四氯乙烯、氯苯、对(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1,4-二氯苯、1,2-二氯苯、萘)、半挥发性有机物2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2,4,6-三氯酚)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除S12-2(1.5m-2.0m)、S13-2(1.0m-1.5m)、S14-1(0-0.5m)样品中六价铬检出浓度超出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S6-1(0-0.5m)样品中1,4-二氯苯检出浓度超出(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S14-1(0-0.5m)样品中总铬检出浓度超出推导得到的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外,其余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得到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2.8-7.3,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18项(氟化物、铬、锌、钼、铁、铝、锡、锰、钴、铅、镉、镍、钒、铍、锑、六价铬、砷、铜)、挥发性有机物19项(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顺-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氯仿、1,2-二氯乙烷、四氯化碳、苯、1,1,2-三氯乙烷、甲苯、四氯乙烯、氯苯、乙苯、对(间)二甲苯、邻二甲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溴二氯甲烷)、半挥发性有机物3项(萘、苯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地块内检出项目中存在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10项(氟化物、铜、六价铬、锑、镍、锌、铁、钴、铝、锰)、挥发性有机物4项(1,2-二氯乙烷、苯、甲苯、氯苯)和石油烃(C10-C40)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出因子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检出项目-锡、总铬无相关标准,暂不进行评价。
4、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分析
本项目在采样分析计划、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及报告编制4个环节均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质控,同时,本项目采样分析计划环节还进行了外部质控。
2024年6月,本地块在采样方案环节完成内部质控,并于7月9日通过采样方案环节外部质控;7月19日~26日,完成现场采样环节内部质控;7月19日~8月14日,完成实验室检测环节内部质控,10月30日完成报告编制环节内部质控,本项目调查期间采样方案、报告编制环节的内/外部质控结果经修改完善后均为合格,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内部质控结果为合格。综上所述本项目质量控制评价合格,质控过程满足规范要求。
5、调查结论
松江县洞泾电镀厂地块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总铬、1,4-二氯苯检出结果超过(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得到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下水样品中10项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氟化物、铜、六价铬、锑、镍、锌、铁、钴、铝、锰)、4项挥发性有机物(1,2-二氯乙烷、苯、甲苯、氯苯)和石油烃(C10-C40)检出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松江区永丰街道内,总占地面积6480.45m2,四至范围为北至荒地,南至“桂语云溪”住宅小区,西至荒地,东至荒地。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周星机电厂(主要从事喷漆打磨和电镀锌)、仓桥电镀厂(主要从事电镀(锌、银、锡、铬))、荒地、市政道路(化工路)、临时板房和住宅小区。地块现状主要为:“桂语云溪”住宅小区(仅涉及部分)、市政道路(化工路)和待开发荒地。本地块未来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及市政道路(S),其中市政道路及部分住宅用地已根据规划完成开发。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强我区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本地块被列为“松江区2023年第一批优先监管地块”。本地块为“优先监管地块”,地块历史为工业用地,参照“工业用地收回”要求,按照第二类用地类型评估。
1、地块历史调查
本地块历史主要为原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生产用地,2009年3月,企业停产,上海化工研究院受上海仓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对其管辖区域内的关闭搬迁企业(上海仓桥电镀厂、上海中泰化工厂和上海东钛化工厂)开展场地环境评估工作,并于2009年6月,编制完成《原上海仓桥电镀厂、上海中泰化工厂和上海东钛化工厂地块场地环境评估报告》,结果显示仓桥电镀厂厂区部分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存在锌、镍污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块需开展土壤地下水修复工作,由于修复治理工作需要,电镀厂进行拆除,同年11月上海仓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洁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九峰砖瓦厂承担对原上海仓桥电镀厂的污染治理工作,形成《松江仓桥场地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总结》报告,结果显示修复治理对土壤的修复和残留废水的有效处置,改善了开发地块的生态环境,消除了隐患,取得了一定效果,达到了预期的治理目标。
地块内现状住宅小区区域所处永丰街道H单元32-01号地块,该地块于2016年开发建设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完成备案工作(松环保防管〔2017〕14号),调查结果显示32-01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2、初步调查
初步调查期间,华闵环境于2023年9月~2024年6月,对本项目先后开展2次调查及采样工作,分别为第一次调查和第二次补充调查:
2023年9月~12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并在地块内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S1~S14),其中8个水土复合监测点(W1~W8),在地块外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调查监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均满足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需求。2023年12月11日,本项目召开第一次初步调查专家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前期调查不充分,导致调查结论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存在重大瑕疵和纰漏,建议不予通过。
2024年1月~6月,结合第一次调查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组对地块开展了补充调查工作,主要为补充资料收集(含地块历史调查及修复资料、地块内及地块外周边区企业生产及环评等相关资料)、补充人员访谈、更新完善历史企业平面布局、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等相关信息,基于上述补充调查结果,项目组重新划分潜在污染区域,对原潜在污染区域进行调整,并新增识别2个潜在污染区域(电抛光车间、镀铬车间)和新增识别5项因子(锡、银、钛、氟化物、甲酚);经补充、调整、新增后,初步调查期间项目组在地块内识别出9个潜在污染区域(含新增识别的电抛光车间、镀铬车间)和73项潜在污染因子(含pH、GB36600-2018中45项必测项、20项选测项、7项特征污染物(锌、总铬、锡、银、钛、氟化物、甲酚)),此外,部分点位加测多氯联苯。2024年6月11日~16日,针对前期REC和监测因子存在遗漏识别的区域,补充调查在地块内重新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位(BC1~BC8),其中4个水土复合监测点(BW1~BW4),利用9口原有井(含对照点)(W1~W8、DZW)。累计送检38组(含4组土壤平行样及3组土壤对照样),14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地下水平行样及1组地下水对照样),9组质控样品(淋洗空白1个,全程序空白4个,运输空白4个)。
综合先后2次进场,本地块初步调查期间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22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12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位,地块内共采集102个土壤样品(含10组现场平行样和3组对照样),23组地下水样品(含2组现场平行样和1组对照样,19组质控样品(含3组设备淋洗样品,8组运输空白,8组全程序空白)。调查结果显示:所有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第二类用地相关标准限值,地下水样品中W1、W2、W4点位pH值,BW3、BW4点位氟化物,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2024年8月11日,本项目初步调查召开第二次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专家评审,于2024年8月完成初步调查归档和备案工作,结合初步调查专家组意见,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范要求,该地块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3、详细调查
2024年9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委托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详细环境调查工作,本次详细调查共分为2轮次开展:
2024年9月,华闵环境对本地块开展第一轮详细调查,主要包括3部分内容:①以超标点位BW3、BW4为中心点,结合地下水流向及现场情况在西北、西南、东南、东北4个方向轴上按照网格化布点的方式(网格尺寸不超过20m×20m)各布设一口深度为6米的地下水监测井,由于两个超标点位位于现状道路(化工路)区域,相距约20m,其中存在2个网格共用,故现场共布设6口地下水监测井;②在地块内超标点位紧邻区域设置1个土工试验点位;③对地块内原有超标监测井进行重采重测。现场共布设6口地下水监测井,1个土工试验检测点,共采集9组地下水样品(含2组原超标点位样品、1组地下水平行样),3组土工试验样品,测试土壤理化性质参数,3组现场质控样品(含1组设备淋洗样、1组全程序空白样、1组运输空白样)。2024年9月29日,本项目召开第一次详细调查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认为本项目未针对超标点位布设关联井,超标深度确定不合理,存在重大瑕疵和纰漏,建议不予通过。
2024年10月,结合第一轮详细调查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组针对专家组提出的相关补充工作的建议,对本地块开展第2轮详细调查,主要工作内容为:结合第一次详细调查期间监测结果,在详调超标点位BW3紧邻区域(1米范围内)布设1口深度为7.5m的关联井BW3-1(开筛深度6~7米),以明确污染物垂直污染深度;现场共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2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地下水平行样),1组全程序空白样。
本地块详细调查期间在地块内共布设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土工试验点,共计采集地下水样品11组(包括2组地下水平行样和2组原有超标监测井样品),土工试验样品3个,质控样品4组(包含2组全程序空白样、1组运输空白样、1组设备淋洗样)。2轮详细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均为:pH和氟化物。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地下水样品所有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
综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的结果,本地块内地下水超标点位为BW3、BW4,地下水超标污染物为氟化物,超标因子污染面积为90m2,污染深度为6.0m。2024年11月7日,本项目详细调查工作组织第二次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专家评审,于2024年11月完成详细调查报告归档和备案工作,结合详细调查专家组意见,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范要求,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4、风险评估
2024年11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委托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本次依据《建设用地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 62号)等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健康风险评估,主要结论如下:
关注污染物:根据前期调查结果,本次评估无土壤关注污染物,筛选出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氟化物;
暴露受体:本地块为“优先监管地块”,本地块历史为工业用地,参照“工业用地收回”要求,属于第二类用地类型,暴露受体主要为相应土地利用方式下的居住人员(成人);
暴露途径:由于该地块及周边不取用潜水层地下水作为生活用水和饮用水源,故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暴露途径无饮用地下水途径。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氟化物不具有挥发性,不属于气态污染物,不涉及气态污染物相关暴露途径。因此,地下水污染物(氟化物)对敏感受体无潜在的暴露途径;
风险表征:本项目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氟化物,无相关暴露途径,故地块内地下水中氟化物不会对敏感受体(成人)产生致癌或非致癌风险;
对地块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简单概化,采用地下水数值模拟软件Visual MOFLOW进行大致估算可知,地块内地下水关注污染在50年内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并随着地下水对流弥散等运动,污染物浓度渐渐被稀释。
5、结论及建议
结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氟化物无暴露途径,不会对敏感受体(成人)产生致癌或非致癌风险;故本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环境要求,可作为第二类用地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建议:(1)本地块存在部分待开发区域,建议在地块开发利用前,对于地块现状荒地区域应及时做好围挡工作,避免外来垃圾倾倒或固废填埋等现象,加强地块管理,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后续该区域开发前,需根据开发用地范围及规划用途,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地块内地下水氟化物超标区域位于现状化工路,建议业主对超标区域的地下水监测井做好妥善管理,调查结束后建议及时封填,避免无关人员接触;(3)本地块部分点位地下水pH值呈弱碱性,后续建设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注意人员防护,注意现场设置合理的防护措施,避免人体直接接触;(4)地块后续开发过程中不可将地下水作为景观或娱乐用水。
永丰街道玉阳大道(玉树路-白苧路)新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为配合松江南站枢纽建设,完善城市路网,改善地区交通条件,根据《关于玉树路(真玉路—塔闵路)道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审〔2023〕131号)和《松江区玉阳大道(玉树路—白苧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审〔2023〕140号),上海市松江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拟对上述两条新(改)建道路及其配套工程的实施建设,具体建设项目包含:①松江区玉阳大道(玉树路—白苧路)新建工程、②玉树路(真玉路—塔闵路)道路新建工程(以下简称玉树路项目)和③玉树路(真玉路—塔闵路)道路新建工程-泵站工程3个项目。考虑到上述项目地块涉及部分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收回的情况,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环规(2021)4号文)的要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收回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作为供地或转让合同(协议)的附件。为此,2024年10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永丰街道辖区内两条新(改)建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地块涉及的工业用地和商服用地(经营性用地)收回区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报告是针对“玉阳大道(玉树路—白苧路)新建工程地块”中永丰街道辖区内涉及工业用地收回范围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松江区玉阳大道(玉树路—白苧路)新建工程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和车墩镇,地块西至玉树路,南至规划边界,东至白苧路,北至规划边界;长约3.3km,宽约50m,总占地面积为160484.72m2。根据权属资料,项目地块共涉及工业用地收回面积56245.02m2,其中永丰街道辖区内54376.61m2,车墩镇辖区内1868.41m2。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涉及永丰街道辖区内的企业动迁、土地收回及其相关土壤检测工作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和办理。考虑到永丰街道辖区内涉及工业用地收回范围,沿玉阳大道两侧(西起玉树路,东至盐平路),呈线性分布、较为分散,且子地块面积不一,为便于调查工作开展和报告编制,经咨询业主及行业专家,项目组结合规划红线,最终确认调查地块四至为东至玉树路,南至规划边界,西至盐平路、北至规划边界;调查范围已包含永丰街道全部收回工业用地,地块面积96140 m2,相关情况详见正文1.2 小节。
一、地块现状
考虑到本项目地块东西部跨度较大,项目组将本地块分为A、B、C 三个区域,其中A区为玉树路-永航路段,B区为永航路-富永路段,C区为富永路-盐平路段。其中:
A区现状为玉阳路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农田、河流、林地、部分企业用地区域,包括:上海胜强影视基地(空地)、上海庆益鞋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空地及成品仓库(已空置))、上海西川密封件有限公司(厂区空地、消防泵站、液化气库和加工车间部分区域(已停产))、上海骑骠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门卫室和部分办公楼);
B区现状为玉阳路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待建用地、河流(毛竹港)、上海鑫颜服饰有限公司部分厂区空地、上海肯佩特印务有限公司部分厂区空地、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备有限公司(门卫室和厂区空地)、上海华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门卫室、部分办公楼和厂区空地);
C区现状主要为待建用地,部分区域存在施工便道;
二、地块历史用地情况
地块2000~2005年之前主要为道路、农田、河流;2005年之后玉阳大道南北两侧陆续新建工业企业,其中地块内共涉及22家企业:
1、A区历史共涉及5家企业的部分区域:上海庆益鞋业有限公司、上海西川密封件有限公司、上海骑骠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工机传动设备(上海)有限公司(2019年拆除)、上海胜强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2、B区历史共涉及7家企业的部分区域:上海鑫颜服饰有限公司、上海肯佩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华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飞航电线电缆有限公司(2021年拆除)、上海华伊美化妆品公司(2021年拆除)、智慧大厦办公楼(2021年拆除);
3、C区历史共涉及10家历史企业的部分区域:上海通华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洽洽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日粉食品有限公司、上海米源饮料有限公司、上海福棠食品有限公司、上海盛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容加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仙波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首汉实业有限公司、右扶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上述企业于2019~2022年期间拆除,拆除后区域为待建用地和施工便道 。
三、地块未来规划
本地块规划为道路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S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四、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项目组于2024年10月23日-10月28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上主要存在玉阳路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农田、待建用地、河流和22家企业的部分区域,其中涉及8家企业的部分生产区域和危废暂存区域,地块内企业仅上海西川密封件有限公司、上海容加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华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3家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5类活动”。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涉及企业较多,类型多样,相邻地块区域主要存在30家工业企业,其中6家企业涉及“15类活动”。根据第一阶段调查识别,本地块潜在污染风险主要源于:①地块内涉及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②周边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3种情况:“(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2)历史上曾涉及危险废物堆放等;(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总石油烃。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五、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6个潜在污染区域,项目组考虑到地块内REC区域和相邻地块工业企业的潜在污染影响,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25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16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位;在东华星河和毛竹港2条现状河流区域各设置1个底泥和地表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外玉阳路-永航路交界的西南侧农田区域设置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所有点位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m,地下水建井深度为6m,每个土壤点位分3层采集样品,每口地下水井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
项目地块的现场钻探工作于2024年11月2日~11月3日进行,钻探与建井制井单位为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采样工作于2024年11月2日~11月8日进行,采样单位为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其中华闵负责土壤的筛样选样,正和源负责协助土壤采样和地下水采样,实验室分析单位为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述单位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相应的时间和分工情况详见表1-1。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86组(包括8组土壤平行样、3组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19组(包括1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组地下水对照样),底泥样品2组,地表水样品2组,质控样品14组(包含2组设备淋洗样、6组全程序空白样、6组运输空白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GB36600-2018中必测项目45项;③GB36600-2018中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具有CNAS和CMA资质的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并于2024年12月6日完成样品分析工作。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6.51-8.21,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重金属10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半挥发性有机物7项(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底泥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6.98-7.11,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重金属10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挥发性有机物2项(1,4-二氯苯、1,2-二氯苯)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3-7.9,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共检出金属指标10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永丰街道玉阳大道(玉树路—白苧路)新建工程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涉及工业用地可以收回,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建议后期地块内企业建构筑物拆除时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同时在后期道路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建议业主应做好地块后期开发时的管理工作,避免渣土倾倒等行为。
永丰街道玉树路(真玉路-塔闵路)道路改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为配合松江南站枢纽建设,完善城市路网,改善地区交通条件,根据《关于玉树路(真玉路—塔闵路)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审〔2023〕131号)和《松江区玉阳大道(玉树路—白苧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审〔2023〕140号),上海市松江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拟对上述两条新(改)建道路及其配套工程的实施建设,具体建设范围包含:①松江区玉阳大道(玉树路—白苧路)新建工程、②玉树路(真玉路—塔闵路)道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玉树路项目)和③玉树路(真玉路—塔闵路)道路改建工程-泵站工程3个项目地块。考虑到上述项目地块涉及部分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收回的情况,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环规(2021)4号文)的要求,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收回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作为供地或转让合同(协议)的附件。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涉及永丰街道辖区内的企业动迁、土地收回及其相关土壤检测工作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和办理。为此,2024年10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永丰街道辖区内两条新(改)建道路及其配套工程地块涉及的工业用地和商服用地(经营性用地)收回区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报告是关于“玉树路(真玉路—塔闵路)道路改建工程地块”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项目地块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内,东至规划边界,南至塔闵路,西至规划边界,北至真玉路。地块长约2.27km,宽约40m,占地面积为91426.57m2。根据相关权属资料,项目地块涉及工业用地收回面积为19577.49m2,商服用地(经营性用地)收回面积为634.13m2。考虑到项目地块收回范围沿玉树路两侧(北起真玉路,南至塔闵路),呈线性分布、较为分散,且子地块面积不一,为便于调查工作开展和报告编制,本项目调查范围按照“玉树路(真玉路—塔闵路)道路改建工程地块”项目地块红线实施,东至规划边界,南至塔闵路,西至规划边界,北至真玉路,调查范围已包含永丰街道全部收回的工业用地和商服用地(经营性用地)的面积范围。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4年10月23日-10月27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由于项目地块狭长,涉及权属企业较多,沿道路呈线性分布,本项目结合涉及权属企业的地理位置和分布,将整个项目地块按道路划分为A、B、C、D、E五个区域,其中,A区为真玉路-欣玉路段,B区为欣玉路-长谷路段,C区为长谷路-华星河段,D区为华星河-玉朝路段,E区为玉朝路-塔闵路段。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
1)地块现状
A区现状主要为玉树路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以及3家工业企业的非生产区域,包括上海泰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的空地、绿化、门卫区域;上海真弘陶瓷企业有限公司的绿化区域;捷锐企业(上海)有限公司的绿化区域(企业已拆除变为空地);
B区现状主要为玉树路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以及6家企业的非生产区域,包括金宝山园区、金泉山园区、傲锐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的空地、绿化、门卫区域;上海申阳藤汽车纺织内饰件有限公司的空地、绿化区域;金腾山园区的绿化区域(企业已拆除变为空地);
C区现状主要为玉树路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以及1家企业的非生产区域,为上海松江印刷厂的空地、绿化、门卫区域;
D区现状主要为玉树路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以及5家企业的非生产区域,包括上海优库实业有限公司、海川纸业有限公司、上海天晟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金玉树避雷器制造有限公司、银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空地、绿化、门卫区域;
E区现状主要为玉树路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以及1家企业的非生产区域,为上海市凯达公路工程公司的空地、绿化、门卫。原上海大江厚超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人民电缆厂涉及区域变为施工便道(2家企业已拆除变为空地)。
2)地块历史用地情况
(1)1981年之前,主要为玉树路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河流等;
(2)1981~2003年,玉树路两侧周边陆续新建工业企业,本地块涉及18家工业企业的非生产区域(包括空地、绿化、门卫、部分仓库以及部分办公楼区域)。其中:
A区共涉及3家工业企业,包括上海泰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捷锐企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真弘陶瓷企业有限公司;
B区共涉及6家工业企业的非生产区域,包括金宝山园区、金泉山园区、金泉山园区、傲锐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光煦内衣辅料有限公司、上海申阳藤汽车纺织内饰件有限公司;
C区共涉及1家工业企业,为上海松江印刷厂;
D区共涉及5家工业企业,包括上海恒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卓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天晟钢结构有限公司、上海金玉树避雷器制造有限公司、银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E区共涉及3家工业企业,包括上海大江厚超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人民电缆厂;上海市凯达公路工程公司。
(3)2003~2017年,地块内基本无变化;
(4)2017年~至今,地块周边涉及工业企业陆续拆除,本地块涉及区域发生变化。其中:
A区捷锐企业(上海)有限公司于2021年拆除,地块涉及区域变为空地,其余基本无变化;
B区金腾山园区于2019年拆除,地块涉及区域变为空地,其余基本无变化;
C区、D区基本无变化;
E区上海大江厚超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拆除,地块涉及区域变为空地;上海人民电缆厂于2021年拆除,地块涉及区域变为空地;2024年6月,修建沪苏湖铁路下穿地道,地块内涉及原上海大江厚超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人民电缆厂区域进行土地平整活动,平整后区域主要为施工便道。
综上,地块内历史上主要存在玉树路道路及其两侧绿化带、河流和18家企业的非生产区域。
3)地块未来规划
本地块规划为道路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S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4)周边企业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上主要涉及116家企业,企业类型多样。周边企业中上海金宝山塑胶企业有限公司、上海金泉山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上海金腾山塑胶企业有限公司、上海西川密封件有限公司、台橡(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凯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6家工业企业涉及《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附件中规定的“15类活动”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和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识别,地块内无可识别污染源。本地块潜在污染风险主要源于:①周边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1种情况:“(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总石油烃。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无可识别污染源。本地块潜在污染风险主要源于周边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组考虑到相邻地块工业企业的潜在污染影响,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共布设25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18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位;现状华星河区域设置1个底泥和地表水监测点位;在地块外东侧约450m农田区域设置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所有点位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m(扣除硬化后),地下水建井深度为6m,每个土壤点位分3层采集样品,每口地下水井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8日-11月5日完成现场采样工作,由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现场钻探工作,由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负责现场采样工作,其中华闵负责土壤的筛样选样,正和源负责协助土壤采样和地下水采样;由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负责实验室分析工作。上述单位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相应的时间和分工情况详见表1-1。本次共采集土壤样品86组(包括8组土壤平行样和3组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21组(包括2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组地下水对照样),底泥和地下水样品1组,质控样品10组(包含4组全程序空白样、4组运输空白样、2组设备淋洗样)。
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必测项目45项;③选测项目19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共计65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具有CNAS和CMA资质的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6.52-7.91,共检出了重金属10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6项(苯并(a)蒽、䓛、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0-7.3,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共检出金属指标9项(砷、铜、铅、汞、镍、锑、钴、钒、铍)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永丰街道玉树路(真玉路-塔闵路)道路改建工程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涉及的工业用地和商服用地(经营性用地)可以收回,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建议:
建议后期地块内企业建构筑物拆除时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同时在后期道路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建议业主应做好地块后期开发时的管理工作,避免渣土倾倒等行为。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4日
“上海市松江区仓桥电镀厂原址优先监管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松江区永丰街道内,总占地面积6480.45m2,四至范围为北至荒地,南至“桂语云溪”住宅小区,西至荒地,东至荒地。地块历史主要为:农田、周星机电厂(主要从事喷漆打磨和电镀锌)、仓桥电镀厂(主要从事电镀(锌、银、锡、铬))、荒地、市政道路(化工路)、临时板房和住宅小区。地块现状主要为:“桂语云溪”住宅小区(部分区域)、市政道路(化工路)和待开发荒地。根据松江区《关于加强我区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本地块被列为“松江区2023年第一批优先监管地块”,综合考虑本项目地块为优先监管地块,地块历史主要为仓桥电镀厂生产用地,故参照“工业用地收回”要求,本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进行调查评估。
1. 初步调查工作
2023年9月~2024年8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相关工作,识别出地块潜在的污染源主要来源于①历史周星机电厂的生产经营活动;②历史仓桥电镀厂的生产经营活动;③历史企业的拆除活动对地块造成的影响;④地块历史外源土壤的输入平整活动;⑤周边地块历史紧邻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基于地块内外的潜在污染识别,项目组识别出了9个REC区域,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含锌、总铬、锡、银、钛等)、无机物(氰化物、氟化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含甲酚)、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等。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22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12个为水土复合监测点位,在地块外西侧约470m农用地区域设置1个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本项目在地块内共采集102个土壤样品(含10组现场平行样和3组对照样),23组地下水样品(含2组现场平行样和1组对照样,19组质控样品(含3组设备淋洗样品,8组运输空白,8组全程序空白)。
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①pH值;②《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③20项其他项目(其他项目中20项未测,未测项目包括甲基汞、有机农药、多氯联苯、多溴联苯类、二噁英);④非标因子7项(铬、锌、锡、银、氟化物、钛、甲酚),总计73项。⑤S13点位增测多氯联苯类。
调查结果显示: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7.73-10.25,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17项(氰化物、氟化物、铅、镉、铜、镍、铬、锌、铍、砷、锑、钴、钒、汞、银、锡、钛)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得到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地下水样品中pH值范围为6.5-9.1,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16项(氰化物、氟化物、砷、铜、镍、铅、镉、锑、钴、铬、锌、钒、铍、银、锡、钛)、5项挥发性有机物(乙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1,2-二氯乙烷、氯乙烯)、2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胺)以及石油烃(C10- 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除BW3、BW4点位氟化物,W1、W2、W4点位pH值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外,其余所有检测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BW3、BW4点位分别位于历史仓桥电镀厂的镀铬车间及电抛光车间内(现状道路区域),通过对历史电镀厂的调查分析可知,企业电抛光及镀铬过程涉及氢氟酸的使用,故该区域氟化物超标可能受历史企业电镀生产过程影响;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范要求,该地块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关注污染物为地下水中的氟化物。2024年8月,华闵环境完成初步调查二次评审及归档备案工作。
2. 详细调查工作
2024年9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本次详细调查在初调超标点位附近污染区域按照网格化布点的方式(网格尺寸不超过20m×20m)设置了详细加密监测点位,共布设6口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均为6.0m,同时对原超标地下水井BW3、BW4开展复采监测,现场共采集9组地下水样品(含2组原超标点位样品、1组地下水平行样),3组现场质控样品(含1组设备淋洗样、1组全程序空白样、1组运输空白样)。监测因子为:pH和氟化物。同时项目组在地块内设置1个土工试验点位,采集3组土工试验样品,测试土壤理化性质参数。本项目建井单位为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下水样品测试单位为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土工试验样品测试单位为具备CMA资质的中化学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场工作时间及参与人员情况详见表1-2。
检测结果表明:详细调查阶段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pH值是检出范围为6.9-8.9,氟化物指标在所有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范围为0.218-6.64mg/L,其中原超标点位BW3地下水中氟化物的检测结果(6.64mg/L)超出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2 mg/L)。其余地下水样品中氟化物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部分点位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氟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限值,须开展健康风险评估,以明确人体健康风险水平是否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发布单位: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5日
“奉贤区奉贤新城05单元05A-06区域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内,东至05A-11地块,南至新建东路,西至远东路,北至浦南运河,占地面积为18083.5m2。
根据《奉贤区南桥新城FXC1-00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5A街坊局部调整调整图则》,本地块规划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用地性质代码为C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2025年3月,上海华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受土地使用权人上海市奉贤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目的在于识别地块以及地块周边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的农业和生产等活动所引起的潜在环境问题和责任,并了解目前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组于2025年3月17日,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工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可知地块历史上主要存在农田、奉贤南桥污水处理厂的部分区域、待建用地。其中奉贤南桥污水处理厂在地块内的存续年限为1990年~2017年,该企业主要从事污水处理,行业类别为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 号)附件中规定的“15 类活动”企业。地块内现状为待建用地。地块外周边500m范围内的历史上存在若干家工业企业,其中仅地块西北侧的奉贤油库(2013年拆除)涉及上海市规定的15类活动。地块周边历史上无紧邻的工业企业。
经识别,本地块潜在污染风险主要源于:①地块内机修仓库的使用活动、②地块内化验楼的水质检测活动、③地块内历史危废间的危废储存活动、④地块配电间内变压、电容设备的破损泄漏风险、⑤地块内污水处理构筑物的污水污泥滴漏风险、⑥地块内加氯间的药剂储存活动、⑦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管道的破损风险、⑧地块内暗浜填埋所涉及土壤的环境风险、⑨地块外紧邻污水处理厂的历史污水处理活动。项目组在地块内共识别出17个REC区域。本地块主要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规定的4种情况:“(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2)历史上曾涉及危险废物堆放、(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潜在污染物为酸碱、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多氯联苯。因此,本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监测、数据评估与分析。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识别出17个潜在污染区域,故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共布设17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13个土壤监测点为水土复合监测点位;在地块外东南侧1600m农田区域设置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设置土壤钻孔深度为6~9m,每个土壤点位采集3~5层样品,地下水监测井设置深度为6~9m,每口地下水井采集1组地下水样品。
项目地块的现场钻探工作于2025年3月28日进行,钻探与建井制井单位为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采样工作于2025年3月28日~3月30日进行,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单位为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上述单位所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相应的时间和分工情况详见表1-1。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73组(包括7组土壤平行样、3组土壤对照样),地下水样品16组(包括2组地下水平行样和1组地下水对照样),质控样品8组(包含2组设备淋洗样、3组全程序空白样、3组运输空白样)。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②GB36600-2018中必测项目45项;③GB36600-2018中选测项目22项,包括4种重金属和无机物(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总量)、3,3',4,4',5-五氯联苯(PCB 126)、3,3',4,4',5,5'-六氯联苯(PCB 169)和石油烃(C10-C40);④锌;共计69项检测项目。所有样品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具有CNAS和CMA资质的上海市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并于2025年4月13日完成样品分析工作。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98-8.99,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重金属11项(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锌)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推导得到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2-8.7,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共检出金属指标10项:(砷、镉、铜、铅、镍、锑、铍、钴、钒、锌)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水质标准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调查结论与建议
结论:基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监测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环境质量检测数据结果,奉贤区奉贤新城05单元05A-06区域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的使用需求。该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利用。
建议:
(1)加强对本地块的环境监管,禁止无关人员进出,保护地块内环境不受周边区域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保持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2)地块在再次开发利用过程中,要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培训,特别是环境保护的培训,确保施工及生产过程的安全进行。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环保方案,为施工提供指导并要求现场人员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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